淄博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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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淄博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开发区概况 1、规划范围及面积:北至青银高速公路以南250米,南至老济青路,西至正阳路,东至西十五路,总面积26.41km2。 2、规划开发期:近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0年。 3、规划主导产业:健康产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教育。 4、开发建设内容:道路、通讯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管网等公用工程建设,集中安置装备制造、医药、医疗器械、电子信息企业入区。 二、开发区开发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二是开发区内的道路交通噪声排放;三是大气污染源来源于区内的集中供热锅炉房、生产企业排放的工艺废气、污水厂污水臭气以及道路车辆尾气。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开发区建设管理规定,进行淄博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的目的和任务是:依据国家产业和环保法规政策、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评价开发区产业结构和布局合理性,评价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开发区对区内及周边地区环境和生态的影响,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对开发区未来规划建设方案调整及入区项目筛选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此为区域可持续发展、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这是第一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这是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工业开发区区域规划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这是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开发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并对开发区区域发展进行回顾性评价,以确定区域发展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3)对开发区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措施; (4)对开发区规划方案进行分析; (5)分析开发区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6)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7)进行公众参与; (8)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五、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事项、表达方式及起止时间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管理规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开征求开发区周围广大公众意见,特别是开发区内常住公众意见,并将有关合理化建议纳入最后的环评报告书,以便有关部门审批采纳。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淄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一局反映。公众反映意见和建议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反馈信息。首次公告起止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7日。 六、反映意见的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佃宾 联系电话:0533-2722507 电子邮箱:tjgshu@126.com 2、建设单位:淄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一局 联系人:郑科长 联系电话:0533-7870172
淄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一局 2017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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