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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17- 03- 29 15: 14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淄博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开发区概况

1规划范围及面积北至青银高速公路以南250米,南至老济青路,西至正阳路,东至西十五路,总面积26.41km2

2、规划开发期:近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0年。

3、规划主导产业:健康产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教育。

4、开发建设内容:道路、通讯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管网等公用工程建设,集中安置装备制造、医药、医疗器械、电子信息企业入区。

    二、开发区开发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二是开发区内的道路交通噪声排放;三是大气污染源来源于区内的集中供热锅炉房、生产企业排放的工艺废气、污水厂污水臭气以及道路车辆尾气。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开发区建设管理规定,进行淄博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的目的和任务是:依据国家产业和环保法规政策、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评价开发区产业结构和布局合理性,评价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开发区对区内及周边地区环境和生态的影响,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对开发区未来规划建设方案调整及入区项目筛选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此为区域可持续发展、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这是第一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这是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工业开发区区域规划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这是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开发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并对开发区区域发展进行回顾性评价,以确定区域发展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3)对开发区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措施;

4)对开发区规划方案进行分析;

5)分析开发区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6)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7)进行公众参与;

8)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五、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事项、表达方式及起止时间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管理规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开征求开发区周围广大公众意见,特别是开发区内常住公众意见,并将有关合理化建议纳入最后的环评报告书,以便有关部门审批采纳。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淄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一局反映。公众反映意见和建议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反馈信息。首次公告起止时间为2017329日至201747日。

    六、反映意见的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佃宾  联系电话:0533-2722507  电子邮箱:tjgshu@126.com

2、建设单位:淄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一局

联系人:郑科长  联系电话:0533-7870172

                                 淄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一局

                                     201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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