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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11- 19 17: 41 浏览次数:

各企业、高校:

    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发改社会〔2019〕1016号),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按照通知要求填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企业申报不设时限,可以随时申报。)联系人:高奉君。联系电话:0533-7870236。邮箱:kfq2826177@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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