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公布淄博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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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现将淄博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的实体行政执法证件或者电子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未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配合执法,并可以向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具体查询方式: 1. 登录山东省司法厅网站(网址:http://172.20.232.142/),点击“办事服务”进入“行政执法人员查询”,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2. 扫描行政执法证件上的二维码进行查询。
附件:淄博经开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淄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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