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2020年4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抽查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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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起,淄博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全区2020年4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抽查计划公开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30日。 二、抽查范围 全区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见附件)。 三、抽查方式 由大队通过电脑系统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抽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淄博市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五、相关要求 请相关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次消防监督抽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大队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全区2020年4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抽查计划.xls
淄博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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