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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错时加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7- 07 08: 38 浏览次数:

各镇党委、政府,各局室、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遏制全区环境空气臭氧(O3)浓度反弹趋势,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将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错时加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用车严格落实错时加油。

夏秋季期间(6 月—10 月),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有公务用车加油时间安排在 16:30—22:00。

二、倡议干部职工私家车错时加油。

倡议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私家车错时加油,夏秋季期间原则上不在 6:00—20:00 给私家车加油。

三、广泛宣传发动。

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在第一时间将有关要求和倡议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鼓励身边有车群体也自觉参与到夜间错时加油活动中。

四、加强检查通报。

区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公务用车错时加油联合检查,采取现场抽查、调阅加油记录、调阅视频监控等方式,确保公务用车错时加油落地落实,对发现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力的要进行内部通报。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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