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开区第七次人口普查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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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定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点,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根据人口普查方案要求,普查员将于10月11日至11月30日开展入户摸底、长短表登记等工作。其间,普查员将佩戴工作证上门入户登记,请广大普查对象予以支持配合。第七次人口普查新增自主填报方式,普查对象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自主填写普查表。 届时,请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不动产证、护照、居住证等相关证件,确保您的信息真实、准确。我们将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淄博经济开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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