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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 2021- 02- 07 10: 10 浏览次数:

新春佳节临近,为确保广大消费者过上一个安全、快乐、祥和的春节,日前,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春节安全消费警示,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年货及春节期间饮食方面要慎重选择、科学理性消费。

年货选购,小心陷阱。

节日期间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面对花样翻新的打折促销时,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按需消费,货比三家,谨防虚假打折、以次充好和恶意欺诈,尽可能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年饭预订,慎防侵权。

年夜饭一直是春节的传统保留项目,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到酒店就餐。在严格遵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规定下,消费者若需预订酒店年夜饭,要注意以下方面:注意区别定金和订金,二者有本质区别;年夜饭一般是固定套餐,在挑选饭菜时,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尽量弄清每道菜的名称、配料、价格,同时弄清具体的收费项目。对禁止自带酒水,设置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等违法行为要敢于投诉、举报;消费者要保留好预订票据、书面协议、收据、发票等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方便维权。

网络购物,避免冲动。

消费者通络购买商品时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碑较好、信誉度较高的正规购物平台费前要仔细阅读商品介绍、说明及客户的购物评价,保持谨慎心态,详清促销规则、时限等内容,与商家核品与实物要一致,避免被忽悠。由于多数商家会清仓处理一些食品,购品时应仔细查看生产日期,谨防虚折,注意食品安全。要通过第三方支台进行交易或选择货到付款。

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在选品或外出就餐时,一定要理性消费、消费,减少奢侈浪费。消费时要索取留相关发票或其它购物凭证。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接受服务时产生消纷,可直接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咨询,用法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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