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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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请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材料进行提交: 1、符合提交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1) 2、《2022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信息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照片,要求纯色背景,信息表内容据实填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准考证。 5、《2022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由本人签字。 6、户口簿:户主页(户号页)、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7、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8、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材料: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学位信息已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尚未通过审核、无法查询的,可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最新学位证书上网进度情况截图。 技校及技师学院学历证明材料:2015年6月30日及以后的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需提交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相关证明材料: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2022年6月18日之前取得)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4)或解聘证明。其中,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就业创业登记凭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材料上报及审核时间:8月17日-8月1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材料提交地址: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楼110办公室。(北京路与复兴路交叉路口东200米路北) 咨询电话:0533-7870062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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