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3年第4批公租房资格证申请家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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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淄政办发〔2020〕14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第4批共7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经开区建设局反馈,反馈电话:7060721。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经开区建设局将为申请人颁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 附件:《经开区2023年第4批公租房资格证》申请家庭名单.xlsx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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