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淄博经济开发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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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养老服务政策要求,按照市民政局工作部署,我部组织编制了《淄博经济开发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2023年10月19日,该规划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10月25日,该规划完成部门征求意见。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5年6月4日至7月3日止)。如有意见请联系养老服务科,联系电话:7862702,邮箱jkqmzbzb@zb.shandong.cn。 一、规划范围、期限 规划范围为淄博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148.8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二、规划对象 根据《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规划对象确定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为城乡老年人提供住宿、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心理支持、临终关怀等综合服务的全托型养老设施,包括养老院、老人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共服务属性)、老年养护院、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个人护理、保健康复、娱乐等功能的日托及上门照护服务型养老设施,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 (注:为老年人提供居住的老年公寓等商业房地产项目和集合居住、生活照料、医疗照护等功能的养老社区、老年大学、为老年人提供的相关无障碍设施等,不作为本次规划的对象。) 三、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至2025年,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使经开区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依。全区养老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0%以上。在镇(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街道(镇)覆盖率保持在100%。在村(社区)层面,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 远期目标:至2035年,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覆盖所有城市社区,新型幸福院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紧紧围绕“机构和居家相融合的社区养老、医疗和养生养护相融合的健康养老、基本养老和产业养老相融合的幸福养老”,发挥经开区生态景观和近郊区位优势,构建适应经开区特色的养老设施体系。 四、规划内容 (一)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至2035年,全区共规划机构养老设施19处,共提供机构养老床位4025张。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至2035年,在街道(镇)层面,规划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7处。 至2035年在社区(村)层面,大力发展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 (三)近期规划 至2025年,保留现状10处机构养老设施,新规划建设3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新规划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550张。 至2025年,基本实现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覆盖80%城市社区,覆盖60%农村地区,打造5-1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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