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区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实地调查、组织认定、会议研究并公示,我区依法认定、登记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6处。经相关行政区县依法公布,现将淄博经开区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