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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淄经开市监傅处罚〔2023〕017号
索引号: 11370300358617072H/2023-537318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1 发布机构: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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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淄经开市监傅处罚〔2023〕017号

发布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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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淄经开市监傅处罚〔2023017

 

当事人:张店张玉玲超市(经营者:张玉玲)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370303MA3F11DA9P                             

经营场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路南首泉山小区中心街沿街房19号                                                         

2023年3月24日,本机关接到消费者举报,该举报称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要求查处。2023年3月2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其正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下列食品:鸡蛋香松面包1包,泡凤爪(山椒味)2包,思亚达兰花豆2包,巴黎美味熏烤火腿(360g)熏煮火腿3包。为查明真相,本机关于2023年3月27日立案调查,调查期间于2023年3月27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

经查,当事人从淄博奥诺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了巴黎美味熏烤火腿(360g)熏煮火腿3包,净含量300g,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2日,保质期90天,该产品于2023年3月22日到期。当事人通过流动业务员购进下列产品:鸡蛋香松面包共购进了10包,净含量110克,生产日期2022年12月3日,保质期90天,该产品于2023年3月3日到期;泡凤爪(山椒味)共购进了5包,净含量160克,生产日期2022年6月24日,保质期200天,该产品于2023年1月13日到期;思亚达兰花豆共购进了5包,生产日期2022年1月17日,保质期240天(常温下),该产品于2022年9月17日到期,上述食品不能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至被查获时,当事人仍在销售的鸡蛋香松面包共1包,销售价格为3.5元/包,泡凤爪(山椒味)共2包,销售价格为11元/包,思亚达兰花豆共2包,销售价格为3.5元/包,巴黎美味熏烤火腿(360g)熏煮火腿共3包,销售价格为14元/包,以上货值金额共计74.5元。当事人于2023年3月22日销售过期的鸡蛋香松面包1包,违法所得共计3.5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 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一份;

3.对当事人的现场检查笔录一份;

4.当事人的供货商资质一份、进货单据复印件一份。

5.当事人整改报告一份。

6.当事人与消费者之间签订的和解协议书一份。

2023年6月9日,本机关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也未申请听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本案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据资料,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符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减轻处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叁元伍角;2.没收违法经营的鸡蛋香松面包1包,泡凤爪(山椒味)2包,思亚达兰花豆2包,巴黎美味熏烤火腿(360g)熏煮火腿3包3.罚款伍仟元。罚没合计伍仟零叁元伍角。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