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淄经开市监处罚〔2024〕1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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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358617072H/2024-544751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5 | 发布机构: |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淄经开市监处罚〔2024〕15号
当事人名称:张店墨香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303MA3DPNQD5R,住所(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王舍路260号甲2号,经营者姓名:黄凤英
本机关收到市民热线工单231211191041927303,工单反映当事人销售的袋装方便面超过保质期。经核查,违法线索属实,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为进一步调查,局领导于12月15日批准立案调查。
2023年12月1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于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笔录。2024年1月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者黄凤英进行了书面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本机关执法人员2023年12月1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淄经开市监傅强制[2023]2-18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务清单,对当事人在售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本机关执法人员2024年1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淄经开市监傅解强[2023]2-18号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财务清单,解除了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实,当事人正在销售的12包康师傅藤椒牛肉面生产日期为2023年05月19日,保质期6个月,2023年12月12日仍在销售,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0售出1包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藤椒牛肉面,售价为2.8元每包,违法所得2.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证明证明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事实;2.询问笔录,证明证明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进销货情况及违法所得情况;3.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证明当事人身份及被询问人身份;4.现场检查照片,证明证明当事人销售的康师傅藤椒牛肉面超过保质期;5.涉案产品的进货单据及供货商资质,证明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6.市民热线工单打印件,证明证明案件来源。
以上证据材料均由当事人经营者黄凤英或出证人签字确认。
本机关于2024年3月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已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一下罚款。
鉴于本案当事人违法所得较少,且主动停止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减轻处罚。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8元;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藤椒牛肉面12包;
3.罚款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