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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议定文件】淄博经济开发区贯彻《淄博市贯彻落实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落实细化方案
索引号: 11370300358617072H/2023-541690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5 发布机构: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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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定文件】淄博经济开发区贯彻《淄博市贯彻落实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落实细化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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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经济开发区贯彻《淄博市贯彻落实省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落实细化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深化结构转调成效,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逐步形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推进新格局,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走深走实,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更多生态力量。

二、重点举措

(一)强化责任担当,构筑问题整改闭环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问题整改“一把手”负责制,将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范畴,研究制定层次清晰的整改责任链条,强化问题整改调度和督导,推动反馈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

(二)筑牢生态屏障,助力实现黄河持久安澜。进一步加大生态湿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砂石资源等违法行为,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促进水环境高水平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强化黄河用水监管,严禁“引黄造湖”、“引黄造景”等不合理引水用水工程,守牢生态用水底线。

(三)坚持绿色发展,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认真执行“三个坚决”,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积极扩大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装机容量,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压减煤炭消费总量目标,持续深化“公转铁”,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重型柴油车,健全完善绿色低碳、清洁化运输体系。

(四)严控污染排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逐步破解大气复合污染问题。谋深落细做实涉水重大项目,持续深入开展河流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两清零、一提标”,开展孝妇河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不断提升水生态保护水平。严格抓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持续抓好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全力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固废综合管理与供给侧改革衔接,抓好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五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各类工业固废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和点位清理整治。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督察整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统筹协调、定期研究、跟进指导、压实责任,杜绝出现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二)加强政策支撑。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鼓励企业研发应用新技术化解排污难题和提高资源利用率,拓宽绿色企业融资渠道。

(三)严格督办落实。持续实施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相关督导和责任部门要通过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存在逾期风险的事项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专项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深入开展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附件:淄博经济开发区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经济开发区

工作委员会

淄博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淄博经济开发区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

 

一、第二轮省级督察反馈周村区雨污混流导致污水管网溢流问题,周村区只是对反馈的溢流口进行了封堵,但将其旁边的污水井改造为新的雨季溢流口,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雨污混流问题。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党委、政府。

责任人: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区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目标: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

整改措施:

加大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力度,计划2023年底完成建成区内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工作。目前建成区内合流管网已改造完成,后续开展雨污合流管网清零自评估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沂源县加成石料场于2015年6月关停,2020年4月被沂源县执法部门发现存在违法盗采问题并责令整改,但截至督察时发现现场仍有明显近期盗采加工迹象,现场还发现黑加油点和应淘汰的国三柴油车。督察组现场将发现问题转交沂源县调查处理,沂源县重视不够,将问题简单向下交办,调查处理不到位。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交通管理办公室,各镇党委、政府。

责任人: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交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区建设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区商务局(黑加油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持续开展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排查,深入开展成品油“自流黑”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

(一)关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台账信息。二是每月坚持通过北斗卫星定位平台对所有国三车运行轨迹进行抽查,公安交警部门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核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运行轨迹,发现一辆,拆解淘汰一辆。三是组织国三车淘汰专班成员单位每半年开展一轮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四是区建设局联合各镇对矿山、园区、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各类社会停车场、建筑工地等任何可能停放或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一辆淘汰一辆。五是停办所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业务。

(二)关于黑加油点问题一是发挥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召开成品油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严格落实各部门监管职责及各镇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二是举一反三,持续落实“自流黑”查处长效机制。制定《淄博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成品油“自流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持续开展成品油“自流黑”摸排查处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及属地镇对辖区内加油站、闲散院落、停车场、大型物流企业、建筑工地开展“自流黑”违法现象隐患摸排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自流黑”违法现象。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引导,以案释法,让广大人民群众认清“自流黑”的危害,积极参与到打击“自流黑”的行动中来。四是按照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9月底开展一轮次“自流黑”联合检查行动。

三、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产生赤泥量与综合利用量不匹配,环境风险隐患较大。

责任单位:区工业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南定镇、沣水镇党委、政府。

责任人:区工业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南定镇、沣水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区工业科技局。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目标:建立赤泥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制定赤泥减计划推进赤泥综合利用项目建设,2025年年底前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3.39%以上

整改措施:

(一)建立赤泥消减产生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于2023年11月底前成立赤泥消减产生和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建立研究会商、定期调度、联动反应等机制,加强预警提示和现场督导,保障赤泥消减产生和综合利用工作有序推进。

(二)科学制定赤泥产生和综合利用计划。中铝山东有限公司于2023年年底前编制《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十四五赤泥产生消减和综合利用计划科学论证,制定赤泥消减产生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

(三)推进赤泥产生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负责推进赤泥消减产生项目,确保赤泥高效压滤项目特性工程胶凝材料(硅铁粉)项目等已投产项目顺利运行;中铝山东有限公司负责协调山铝环境新材料公司加快正在研发的海工胶凝材料项目,加快研发进度,2024年底前形成研发成果有效提升赤泥综合利用率,在确保赤泥产生量只减不增的前提下,在2022年6.39%的基础上,2023年年底前提高3个百分点;2024年6月底前提高4个百分点;2024年年底前提高5个百分点;20256月底前提高6个百分点;2025年底提高7个百分点,达到13.39%以上。

赤泥综合利用率倒排工期表

时间

任务目标

2023年

第4季度

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9.39%

 

2024年

第1季度

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9.89%

第2季度

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0.39%

第3季度

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0.89%

第4季度

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1.39%

 

2025年

第1季度

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1.89%

第2季度

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2.39%

第3季度

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2.89%

第4季度

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3.39%

四、一些铸造企业烟气收集治理设施简单低效,不正常使用问题频发。淄博赫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淄博神川电力金具有限公司、博山华洋机械厂等企业均存在铸造废气收集处置不到位问题。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党委、政府。

责任人: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铸造行业监督管理实现铸造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规范有效运行。

整改措施:

强化举一反三,加强铸造行业企业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不规范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督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规范使用、达标排放。

五、扬尘污染问题突出。临临高速一标、大高水库、碧桂园凤凰星著等施工工地管控措施不完善。鲁山大道、金烯路与纬六路交汇处、元绪路东段和S510省道等路段路面积尘严重。原山大道重型渣土车辆抛洒问题突出,禁行措施未落实,重型柴油货车违规通行频繁。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管理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党委、政府。

责任人: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交通管理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大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强化重点道路深度保洁,加强渣土车运输和重型柴油货车行驶路线监管,严实抓好扬尘污染管控。

整改措施:

(一)关于大高水库、碧桂园凤凰星著工地等工地扬尘问题。一是针对大高水库工地扬尘问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督促施工采取裸露土地覆盖、路面洒水保洁、现场湿法作业等措施,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目前,该工程已全部完工,现已经开始蓄水。二是针对凤凰星著工地已第一时间责令该项目停工进行全面整改,已立行立改到位。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地扬尘污染管控的通知》,督促要求各镇及成员单位严格落实“一盯三查”制度,确保包保人员正常在岗,保障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关于道路积尘及渣土车抛洒问题。一是针对鲁山大道道路积尘问题,区综合执法局组织环卫公司迅速行动,采用“机扫为主、人机结合”的作业模式,对鲁山大道等重点道路进行排查整治,加大道路冲洗作业力度。二是针对渣土车撒漏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强化渣土运输途中监管力度,做到渣土封闭运输,严禁超速、超载运输,加强夜间联合执法,对重点区域和路段设卡检查,减少抛、洒、滴、漏问题的发生。

六、工业企业污染问题高发。淄博市淄川松岭水泥有限公司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杨家石料厂道路未硬化、治污设施不完善。周村区淄博广拓工贸有限公司、周村区山东巨邦钢构有限公司生产时环保设施停运,淄川区昆仑新茂塑料制品加工厂颗粒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共用排气筒管道,涉嫌稀释排放。部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艺简单低效。淄川区淄博舜正橡胶有限公司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只有简单的光氧催化工艺,治理效率低。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党委、政府。

责任人: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强化工业企业扬尘和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排放监管,严格治污设施规范化运行和单一低效治理设施淘汰,加大工业企业监督帮扶力度督促工业企业治污设施稳定高效运行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企业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不规范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督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规范使用、达标排放。二是持续抓好工业企业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采取工程治理、精细管控、体系建设等有效措施,以无组织管控和有组织末端治理为重点,以治污设施规范运行和精细化管理模式为抓手,实现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提升。

七、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不彻底。淄博市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16575辆,但达到“一车一档”管理标准的仅6181辆,其余车辆采取注销行驶证或公告车牌作废形式淘汰,导致部分车辆转入工地或企业内部继续违规使用。沂源县山东绿兰莎啤酒有限公司、南鲁山镇加成石料厂等工地,均发现淘汰车辆仍在使用。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交通管理办公室,各镇党委、政府。

责任人:区建设局、区交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区建设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持续开展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排查,发现一辆、淘汰一辆,实现“动态清零”。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核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台账信息,交警部门核实车辆行驶证注销情况。二是每月坚持通过北斗卫星定位平台对所有国三车运行轨迹进行抽查,公安交警部门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核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运行轨迹,发现一辆,拆解淘汰一辆。三是组织国三车淘汰专班成员单位每半年开展一轮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四是区建设局联合各镇对矿山、园区、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各类社会停车场、建筑工地等任何可能停放或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一辆淘汰一辆。五是停办所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业务。

八、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不到位。葛洲坝水务(桓台)有限公司雨季远超负荷,溢流导致污水横流。周村区淄博中宏工贸有限公司利用雨水管网排放污水至厂外沟渠,沟渠水体呈乳白色、有恶臭气味,污染下游淦河。周村区马路街与米河路交汇处水体黑臭,监测氨氮浓度33.3mg/L,超标21.2倍。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各镇党委、政府。

责任人: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区建设局。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前。

整改目标: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

整改措施:

加大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力度,计划2023年底完成建成区内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工作。目前建成区内合流管网已改造完成,后续开展雨污合流管网清零自评估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