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家镇人民政府
标题: 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14R/2023-542019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7 发布机构: 傅家镇人民政府

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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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检查对象河道管理员、保洁员。

二、监督检查内容

()河道内和河岸两侧倾倒生活、建筑垃圾,排放工业污水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河道内有无乱占挖和填、堵、束现象。

()沿河道宣传牌、管理牌、警示牌是否按要求设置,河道管理范围内林木及绿化植物的管理情况。

()各河道管理员、保洁员是否坚持每天到岗到位,保洁管理有无记录,遵守保洁规定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河道保洁自查。各河道保洁责任单位对照河道检查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条河道保洁工作进行自查,并准备台账备查;并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镇。

()河道保洁互查。组织各河道保洁责任单位相互之间互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河道保洁抽查。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产生。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集中综合检查;根据各河道保洁责任单位上报的材料,采取现场查看、资料档案查阅等办法,结合平时

四、监督检查程序

()制定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地点、落实检查人员,明确检查要求及具体检查方式与方法。

()实施检查。检查组赴现场,与有关人员面谈询问、了解并听取被检查单位自查情况、检查相关台账资料、现场勘验排查等形式进行检查。

()形成报告。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反馈被检查单位。

()通报结果。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需整改的坚决督促落实,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按规定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