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水镇人民政府
标题: 关于调整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沣发〔2019〕65号)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895/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03 发布机构: 张店区沣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领导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沣发〔2019〕65号)

发布日期: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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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委办: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镇领导干部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周志军,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分管镇纪委、组织、宣传、人武部工作。

王韶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工作。

张连虎,镇人大主席,负责镇人大日常工作;分管“双代管”工作;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工作。

刘  强,镇政协主任,负责镇政协日常工作;分管农业、林业、森林防火、水务、水资源、畜牧兽医、农机、蔬菜、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分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工作。

王  峰,镇党委副书记,协助周志军同志处理镇党委有关工作;分管目标管理考核、社会稳定、信访、司法、610、综治、党政办、镇机关、共青团、总工会工作;分管镇党政办公室、综治中心(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尹宇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城乡建设、城管、交通、环卫、园林、自然资源工作;分管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工作。

曲东波,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工作,协助黄桂花同志分管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分管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人事、编制、档案工作;分管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工作。

乔  鹏,副镇长,分管经济、统计、金融、市场监管、科技、科协工作;分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工作。

黄桂花,副镇长、妇联主席,分管妇联、社会事务、扶贫、计生、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和校园安全工作;分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镇便民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镇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挂财政所牌子)、镇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挂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牌子);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工作。

张公涛,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消防工作;分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工作。

沈业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区监委派出沣水镇监察室主任,负责镇纪委、监察委日常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工作;

孙  璇,镇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信息工作;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工作。

刘迎光,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负责政法、人民武装工作;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信访稳定工作。

李新芝,镇人大副主席,协助张连虎同志做好人大、“双代管”工作。

杨玉森,镇民政助理,协助黄桂花同志做好民政工作。

王  敏,镇司法所所长,协助王峰同志做好司法工作。

贾  旭,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站站长,协助张公涛同志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姜  伟,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协助黄桂花同志做好镇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和校园安全工作。

康  康,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协助王峰同志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陈  琛,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尹宇君同志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王蒙蒙,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协助曲东波同志做好党建工作。

 

 

中共沣水镇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