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沣水镇东高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批后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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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895/2025-550134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1-15 | 发布机构: | 沣水镇人民政府 |
《沣水镇东高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批后公告
经过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沣水镇东高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成果已于2025年1月4日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复(淄政字〔2025〕6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规定,现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东高村村域国土空间,总面积为193.20公顷。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21年-2025年;
远期:2026年-2035年。
(三)村庄发展定位
基于对村庄特点、自然资源和产业基础等梳理,融合区域发展需求与村庄诉求,确定东高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规划将东高村定位为:农业强支撑、工贸促发展、宜居宜农宜游乐的新时代文明新村。
(四)规划内容
1.人口规模预测
预测至规划期末(2035年),东高村户籍人口规模约为740人。
2.国土空间布局
(1)农业空间布局
在现状耕地、园地等空间分布基础上,结合土地适宜性,统筹农、林、副等农业空间,明确耕地、园地等农业空间的功能和布局,合理配置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农、林、副等农业空间布局。依据淄博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1公顷(231.21亩);耕地保护目标面积不低于17.64公顷(264.65亩)。
(2)生态空间布局
保留村庄原有自然形态和田园景观,加强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地、草地等的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完善村庄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网络,为乡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保障环境承载容量提供空间。
(3)建设空间布局
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方便村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全面提升村民居住舒适度,统筹村庄产业发展、历史保护、公共服务、道路交通、安全防灾和农房建设等内容,优化和细化建设用地布局。
(4)村庄建设边界
协调城乡发展需求及上位规划,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坚持规模约束、边界管控、节约集约的原则,通过村庄建设边界来引导约束村域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保护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优化村庄形态与空间布局,实现村域国土空间优化利用。村庄建设边界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按程序报相应审批机关批准。
3.产业规划
根据村庄的区位条件和产业现状条件,结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科学安排农业产业用地,合理保障农业新型业态发展需要。按照土地规划及产业发展策略,产业布局分四类功能区,即:宜居生活区、农业种植区、生态涵养区、工贸发展区。
4.道路交通规划
结合实地条件,本着节约资金和用地,减少拆迁的原则,因地制宜规划道路系统。道路布局与村庄原有格局相耦合,道路系统应满足村民日常出行、适应村庄农业生产并符合管线敷设要求。
二、公告地点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zbjkq.gov.cn/)
三、联系方式
沣水镇人民政府:0533-2081505
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0533-3170740
四、附图(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