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机构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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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23262F/2020-50364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机构: | 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
【单位地址】淄博市重庆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南角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870178
【单位职责】
主要行使行政事务、综合文稿、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督查调研、法制、信访、投诉、后勤保障等有关职责。具体职责为
(一)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及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做好信息调度收集、汇总整理、反映反馈等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政策,形成调研文稿或初步工作思路措施,为上级决策提供服务
(二)负责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具体工作部署和安排事项的督办落实
(三)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办公室有关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和印发工作
(四)负责研究全区改革工作的总体方案,统筹部署区重大改革事项;指导、督促各类改革事项的组织落实
(五)负责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办公室日常公文的收发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党工委会、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主任办公会及其他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等的资料收集整理及会议纪要的编发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育工作;负责宏观指导全区精神产品和国有文化资产的生产运营监督,协调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区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负责全区媒体建设及网络文化管理
(九)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及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区各类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十)负责行政类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监管工作;负责区域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司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做好区域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拟定、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管委会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管委会、管委会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十一)负责全区信访制度建设及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市民投诉的受理、督办及反馈等工作
(十二)负责区级会务、活动、接待等的组织安排;负责公室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值班、应急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机关信息化建设及其后勤保障工作
(十四)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