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经济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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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23262F/2024-549709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11-25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应急局 |
《淄博经济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文稿解读
为提高全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修订印发了《淄博经济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决策依据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以及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提高我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维护全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并针对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区管委会办公室修订发布了《淄博经济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经开管发〔2024〕6号),于2024年11月20日印发执行。
二、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严重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三、主要内容
《淄博经济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9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和响应分级。
(二)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应急预案体系,对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支撑文件进行解释。
(三)组织指挥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健全完善区级领导机制、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区级工作机构、联合应急指挥部、区级组织指挥机制、现场指挥机构等,对其主要职责予以明确。
(四)运行机制。对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置、恢复重建等内容予以明确。
(五)资源保障。对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予以明确。
(六)责任与奖惩。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
(七)预案管理。进一步明确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衔接、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附则。对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部门、实施时间等相关事项补充说明。
(九)附件。明确突发事件主要牵头部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主要牵头和配合部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