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华电淄博2×3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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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23262F/2024-549605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2-24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办公室 |
华电淄博2×3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管办法》(鲁环发[2018]190号)规定的要求,华电淄博2×3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项目已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华电淄博2×3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
3、建设单位: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厂区内。
5、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期建设2×350MW超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2台1150t/h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工程总投资328547万元,年发电量28×108kW.h/a。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2、联系人: 张玉林
3、联系电话:15653333227
4、E-MAIL:990069117@qq.com
三、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提交:
1、电子版意见,可发送至邮箱,见第二条;
2、纸质版意见,可邮寄至建设单位,地址详见第二条。
请您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