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办公室
标题: 关于调整河长湖长职责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23262F/2025-550505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3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事业部

关于调整河长湖长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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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河长湖长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和湖长制工作落实,加强全区河湖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淄博经济开发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及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调整后的河长、湖长职责分工公布如下:

一、总河长

总 河 长:苏瑞刚  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总河长:刘教武  区工委副书记、南部生态产业新城

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二、区级河长分工

(一)市级骨干河道

范 阳 河:苏瑞刚  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联系单位:区办公室

孝 妇 河:滕  凯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联系单位:区建设局

猪 龙 河:董  伟  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联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区级骨干河道

玉 龙 河:刘教武  区工委副书记、南部生态产业新城

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联系单位: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社会治理事业部

漫 泗 河:巩方胜  区工委委员

联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南部排洪沟王  方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联系单位:  区财政局

涝 淄 河:梁金华  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联系单位:  区商务局

三、镇级(总)河长

傅家镇:魏  巍  傅家镇党委书记

张  蔚  傅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南定镇:耿庆沣  南定镇党委书记

王  铮  南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沣水镇:张光敏  沣水镇党委书记

张  强  沣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四、村级河长

南定镇:臧  峰  岳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怀广  小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辛国  郭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爱芬  大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爱群  漫泗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许发业  前南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  洁  小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  群  西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仇道伦  东官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兴河  夏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巨修武  朝阳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郝文学  五公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韩  飞  晴照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马立东  翟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韩军祥  白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长宾  安康佳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傅家镇:高  然  黄家村党支部书记

李  超  浮山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段  明  傅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宋汝银  宋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殷小峰  殷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全峰  牛家村党支部书记

张家鹏  向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金波  大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名天  赵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  凯  郭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袁  洋  袁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袁国锋  耿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秦  军  张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韩  忠  姜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士成  商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谭红梅  苏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瑞忠  殷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长安  清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长柱  北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  鹏  唐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曲庆森  南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  林  房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沣水镇:张丰资  张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梁  金  梁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  明  河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学芝  大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乃民  张一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光文  张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郭  永  张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玉辉  寨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牛长武  南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谭红军  北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邹大静  昌城村村委会主任

刘海霞  炒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五、湖长分工

(一)区级湖长

大高水库:刘文达  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联系单位区建设局

(二)镇级湖长

旦村塘坝:王  铮  南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炒米塘坝:张  强  沣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大高水库:张  强  沣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六、区级河(湖)长职责

1.区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河湖管理保护和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按照制度要求每月巡查一次河湖。

2.区副总河长:负责协助区总河长组织领导全区河湖管理保护和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研究解决河(湖)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照制度要求每月巡查一次河湖。

3.区级河(湖)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管等;牵头组织相应河湖的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协调明晰跨行政区域河湖上下游、左右岸的管理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按照制度要求每月巡查一次河湖;负责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的督导、考核及问责,包括镇级河(湖)长的巡河情况。

七、镇级河(湖)长职责

镇级河(湖)长:协调和督促责任水域管理、保护和治理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对责任水域按规定要求进行巡查,至少每十日巡查一次,巡查轨迹应覆盖责任水域全程,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及时劝阻市民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生活习惯,做好记录并报告上级河长或区河长办;对村级河(湖)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完成上级河(湖)长交办的工作事项。

八、村级河(湖)长职责

村级河(湖)长:对责任水域按规定要求进行巡查,至少每周巡查一次,巡查轨迹应覆盖责任水域全程,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及时劝阻市民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生活习惯,做好记录并报告上级河长或区河长办;完成上级河(湖)长交办的工作事项。

 

淄博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