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公布经开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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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23262F/2026-557633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16 | 发布机构: | 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事业部 |
关于公布经开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的通知
各相关镇政府:
为加强经开区小型水库管理,做好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根据小型水库管理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经开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予以公布。
附件:1.经开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经开区小型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事业部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