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经开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11370300MB2823262F/2021-519263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办公室 |
淄博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1年度经开区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区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现将《经开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淄博经开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附件
淄博经开区2021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
|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具体承办部门 |
|
1 |
淄博经济开发区路网建设计划 |
区建设局 |
|
2 |
经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