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财政局
标题: 淄博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199768/2024-542700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经开区财政局

淄博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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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内容疑问,请与财政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复兴路与重庆路交叉口淄博人力资源市场3号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7870237电子邮箱:zibojingkaiqucaizheng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经开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财政工作中心和公众关切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原则,持续优化公开内容和栏目设定,完善公开审核机制,推动财政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提升。

1. 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博经开区财政局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普通政府文件0件。按规定节点公开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财政预算各1件,按月公开财政收支运行情况12件次,按季度公开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政府债务信息情况各4件次,动态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6件、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1件。

2.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通过网上系统、现场申请、信件邮寄等方式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比增长0%,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好的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聚焦重点+规律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责任单位和公开时限,重点关注预决算公开、财政收支、政府采购等财政数据的信息公开情况,建立旬提示、季调度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对动态更新栏目即变即改、定期更新栏目规律维护。聚焦公开+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一校责任制加强“科室初审—科长复审—领导终审—办公室核校”的全流程信息管控,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公开信息已审核、审核信息必准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生命周期管理要求,特别对规范性文件标注有效期限,及时清理失效文件,确保公开信息的有效性

4. 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区管委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增设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栏目,完善减税降费专题;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第一时间推送财政工作动态

5. 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调整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局内部控制考评管理体系,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监督指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规定的时间节点梳理公开事项,协调配合相关责任科室及时公开应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工作调整和情况变化,政务公开网站中部分往年开设的公开栏目已不顺应最新工作要求,出现无法保障更新或公开信息质量不高的情况。对此,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导下,淄博经开区财政局对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专栏开展全面梳理排查2次,对应更新维护的栏目重点关注、及时更新,对内容相似或重复的栏目清理整合,同时,对有最新要求的事项及时增设新栏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3年,财政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财政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答复主动公开0件,依申请公开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答复主动公开0件,依申请公开0件),主动公开答复均已进行公开。

3. 创新实践情况。2023年,淄博经开区财政局积极响应区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聚焦提效率争先锋、提效能争先例、提效益争先进活动主题,第一时间主动推送财政工作动态,让用户足不出户了解最新政策变动、财政信息、惠农政策、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热点事项,全年发布原创信息20余篇,推进各项工作提效制胜、争先出彩。

4.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根据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财政局第一时间对照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梳理形成淄博经开区财政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明确责任科室公开时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问效根据考核要求,按照日常抽测问题即知即改、季度检查内容提前部署、年度考核事项统筹推进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推动政务公开走深走实、规范高效。

区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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