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财政局
标题: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索引号: 11370300MB28199768/2024-547370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机构: 经开区财政局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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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财政资金

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本年度预算报告、报表及说明;上年度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及说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区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公开渠道

 

 

管理和服务

财政资金

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区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区办公室上年度决算、报表。 区办公室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报告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之日起20日内

区财政局

政府网站   

其他公开渠道

 

 

政府各部门本年度预算、报表及说明。政府各部门上年度决算、报表。集中展示。 各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报告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集中展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之日起20日内

各镇,区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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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开渠道

 

 

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名称、预算支出规模、补助标准、资金拨付程序、资金分配结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财政局

区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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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开渠道

 

 

区级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来源、分配标准和分配到乡镇(街道)的结果。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财政局

各镇,区相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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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开渠道

 

 

管理和服务

财政资金

财政收支情况

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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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开渠道

 

 

政府债务

公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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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开渠道

 

 

部门项目

公开项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财政局
各镇,区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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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