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关于房地产经济机构备案情况的公示 | ||
|---|---|---|---|
| 索引号: | MB2823254/2025-554386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13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建设局 |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的公示
为切实加强我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区范围内8家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向社会公示。
特此提醒广大市民:
(一)在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房屋买卖(租赁)服务之前,应先查看该机构(分支机构或门店)是否已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签订经纪合同前,务必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及条款,切勿相信口头承诺。
(三)若发现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我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33-7060721,地址: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南京路与王舍路路口东约200米路北)。
附件: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