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淄博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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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393527/2022-532915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4-20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于印发《淄博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所:
为做好2022年度淄博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研究,制定了《淄博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有序组织
各单位在发起检查前,要下发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要及时送信用监管科备案。检查方式相近的检查任务,要视情况统筹组织系统内联合抽查,减少多头部署、多头检查。
二、科学制定,动态维护
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对涉及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未列入《计划》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未列入抽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经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取消的抽查任务,经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抽查计划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系统(山东)公示。
三、压实责任,落实到位
信用监管科负责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科室、监管所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严格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免检免扰制度,实现随机抽查和指导帮扶工作的有机结合。各科室在抽查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市局对口科室。
附件:《淄博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淄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