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2019-183893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12-25 | 发布机构: |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促进局 |
淄经开管办字〔2019〕40号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郊镇,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对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安平(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霍暇方(区办公室主任)
成 员:由昊伟(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 璐(区投融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晓萍(区投融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静(区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田 甜(区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
许 健(北郊镇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
韩爱军(区安监环保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 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杨惠军(区市场监管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 金(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继铮(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巩慈贤(区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区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
(二)研究提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协调指导区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完成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办公室,霍暇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
![]()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