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经济开发区JK04单元03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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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66609A/2025-554143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自然资源局 |
《淄博经济开发区JK04单元03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市政府于2025年4月26日批复(淄政字〔2025〕41号)。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该规划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北至华福大道、西至孝妇河、南至淄河大道、东至南京路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 115.98 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修订)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2006]第146号)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建设部第7号令)
(4)《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2024 年 6 月)
(5)其他有关的标准、规则、法规及规定
3、规划内容
(1)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范围内包含二类城镇住宅用地50.05公顷、中小学用地3.76公顷、幼儿园用地1.54公顷、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1.72公顷、商业用地4.28公顷、商务金融用地0.55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19.38公顷、公园绿地28.38公顷、文物古迹用地5.87公顷和河流水面0.45公顷。
(2)控制指标
规划居住用地开发强度分区域进行控制,分别为容积率不大于1.1、1.7和2.1,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36米和54米;规划中小学用地建筑容积率不大于0.8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规划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0.65,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规划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规划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规划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3,建筑高度不大于 36米。
(3)道路交通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干路华福大道(红线宽度47米)、南京路(红线宽度62.5米)和淄河大道(红线宽度60米);次干路重庆路(红线宽度40米)和向阳路(红线宽度30米)。结合用地布局增加了红线宽度为15-20米的城市支路。
停车位的配建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Ⅰ类区域以及省市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要满足《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21 4号)文件的要求。
地块出入口设置考虑周围道路等级及地块的用地性质,根据《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确定出入口位置及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
规划范围内所有符合《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均应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4)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范围内预计容纳人口约为1.32万人,作为1个5-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按照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配建各级生活圈配套设施。
二、公布地点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j.zibo.gov.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规划管理科 3159216;规划监察科3189210;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787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