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构职能和内设机构
索引号: 11370300MB2866609A/2023-198181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0 发布机构: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构职能和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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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办公电话

0533-7870190

邮政编码

 2550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

南京路与王舍路路口东150米路北357     

网址

http://www.zbjkq.gov.cn/gongkai/site_jjkfqzrzyj/

 

二、机构职能

1.整合原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原市规划局经开区分局的职责。

2.以及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林业管理、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3.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草原(地)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和保护、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等职责。

4.组建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作为市自然资源局派出机构,规格正科级。

 

三、班子成员及分工

工作分工

伊  君

局长、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党组工作。

分管办公室。

张继铮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耕地保护政策落实、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占用和补划的监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和信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改革、调研、科技创新等工作。负责分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治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等。

分管耕地保护科、执法监察大队(自然资源所)、政策法规和信访科。

完成分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李其富

党组成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负责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国土测绘管理及地理信息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分析评价、成果应用、争议调处工作。负责组织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森林、草地防火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城乡绿化等工作。负责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区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林业与生态修复科、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和测绘管理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完成分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李世国

党组成员

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土地征收征用政策的研究、规范、实施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储备和市场交易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的划拨、协议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节约集约利用等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及有偿使用工作等。

分管用途管制与开发利用科。

    完成分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高  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伊君同志分管办公室工作。负责分局人事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管理及扶贫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负责分局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综合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等。负责规划行政许可、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科。

    完成分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四、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机构名称

办公室

 

0533-7870190

职能机构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和老干部工作。协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抓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和部门预决算,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调查研究,负责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及群团等工作。负责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机构名称

 国土空间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0533-7870192

职能机构

  组织编制区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基础工作,指导镇级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初步划定辖区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地块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办理。承担重大项目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审查、调度和督办及部门间协调、会商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管理。承担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办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承担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用途管制与开发利用科

机构名称

用途管制与开发利用科

 

0533-7870191

职能机构

  组织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政策。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组卷报批工作。组织落实用途管制政策。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开展辖区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协议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辖区内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组织实施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遵守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调控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建设工程现场验线、竣工核实等批后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系统内政务服务标准化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林业与矿产资源管理科 

机构名称

 林业与矿产资源管理科 

 

0533-7870061

职能机构

  组织编制辖区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承担辖区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造林绿化工作。承担辖区内造林、营林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发展。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方面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辖区内集体林权制度、草原(地)改革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辖区内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辖区内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草原(地)、湿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辖区内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辖区内地质工作,协助管理地质勘查行业。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有关地质报告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方面的初审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资料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的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防火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

5. 执法监察大队 

机构名称

 执法监察大队 

 

0533-3051618

职能机构

  负责辖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落实巡查制度和巡查责任,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土地、矿产、测绘、林业相关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依法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办理涉及自然资源犯罪案件的移送事项,协助人民法院对有关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承担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工作。依法承担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各项基础性工作。负责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