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自然资源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1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定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gtj.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或到本机关(地址:张店区南京路与王舍路路口东150米路北)查阅或领取。

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综合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计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公开形式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淄博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www.zbjkq.gov.cn)。

2.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j.zibo.gov.cn/)。

3.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网站

(http://gtj.zibo.gov.cn/gongkai/)。

4.“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博账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号:zbszrzyhghj)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gtj.zibo.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必要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已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及申请受理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南京路与王舍路路口东150米路北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870190  

电子信箱:zibojingkaiquguotufenju@zb.shandong.cn   

四、救济与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淄博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王舍路与南京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北357室;邮编:255000;电话:0533-7870190;电子邮箱:zibojingkaiquguotufen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覆盖面和参与度,持续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取得了积极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共制作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空间规划、土地征收、专题会议、公示公告等信息15件。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同比增长1.1%,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所有案件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办理,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同时,安排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管理,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维护。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设立了政务新媒体淄博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微信公众号,严格稿件审核,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5.监督保障方面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所发布内容须经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交管理人员进行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3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3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上级要求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兼职人员,属于一人多岗,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业务不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仍需深化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配强人员力量,通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对水利文件、政策的解读力度,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的规定和经济开发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和相关负责人等信息。紧密围绕土地征收、城乡规划、林业工作等重点工作部署,及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信息,及时高效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2022年,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2条;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3条;通过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信息7条;通过《经开区信息》发布信息5条。完善更新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工作动态、重要决策部署、政策文件等内容,每年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网站工作报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保护耕地、森林防火知识普及推进信息公开,运用广电媒体、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做好多维度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已办理2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的信息公开数量为19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数量为1件。上述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及补偿文件、用地规划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方面,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继续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全年共发文185件,无涉密发文。

(四)平台建设。

加强本单位网站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统计数据、统计法治等栏目的审核发布,严防安全、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年初申请设立“淄博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突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特色,及时发布单位重要工作情况。

(五)监督保障。

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行政处罚公开等内容的审核更新,做好各相关栏目信息公开发布频率自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分类对照,做到按时、规范公开。落实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对接和任务落实,逐条对照正文公开工作要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1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供给与市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不相匹配。二是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率较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加大对社会各界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自然资源工作热点和亮点、创新与重大决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对照城乡规划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局职能,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目录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答复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指引申请人合理并按照程序申请信息公开,引导申请人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与其他单位的交流,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培训计划,对我局内部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培训,提升整体办理信息公开的素质能力,增强工作自觉性。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一、总体情况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和相关负责人等信息。紧密围绕土地征收、城乡规划、林业工作等重点工作部署,及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信息,及时高效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1. 主动公开。根据《条例》二十条和二十一条规定,我局2021年共公开各类事项共计2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6条;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37条;通过《经开区信息》发布信息12条。完善更新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工作动态、重要决策部署、政策文件等内容

2. 依申请公开。2021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已办理1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的信息公开数量为1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数量为0件。上述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及补偿文件、用地规划信息等方面,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3. 政府信息管理。继续落实好各项制度,落实好《条例》相关规定各类文件均已登记存档,全年收文5727件,涉密文件243件;发文126件,无涉密发文。年度各项审批类文件已在网站公开,依申请类信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本单位网站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统计数据、统计法治等栏目及时更新,严防安全事故、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开通微信公众号,突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特色,及时发布单位重要工作情况

5. 监督保障。2021年本单位分管领导与具体负责人员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活动,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行政处罚公开等内容的审核更新,做好各相关栏目信息公开发布频率自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分类对照,做到按时、规范公开。落实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对接和任务落实,逐条对照正文公开工作要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供给与市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不相匹配。二是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率较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加大对社会各界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自然资源工作热点和亮点、创新与重大决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对照城乡规划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局职能,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目录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答复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指引申请人合理并按照程序申请信息公开,引导申请人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与其他单位的交流,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培训计划,对我局内部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培训,提升整体办理信息公开的素质能力,增强工作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淄博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bjk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联系(地址:南京路与王舍路路口东150米路北;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7870190;传真:0533-7870190;电子信箱:(zibojingkaiquguotufen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我局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公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和相关负责人等信息。紧密围绕土地征收、城乡规划、林业工作等重点工作部署,及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公开信息,及时高效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2020年,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条;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3条;通过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信息7条;通过《经开区信息》发布信息  条。完善更新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工作动态、重要决策部署、政策文件等内容,每年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网站工作报表。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保护耕地、森林防火知识普及推进信息公开,运用广电媒体、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做好多维度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办理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的信息公开数量为6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数量为0件。上述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及补偿文件、用地规划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方面,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继续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全年共发文126件,无涉密发文。

(四)平台建设。

加强本单位网站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统计数据、统计法治等栏目的审核发布,严防安全、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按要求做好各类栏目信息发布频率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年初申请设立“淄博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突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特色,及时发布单位重要工作情况。

(五)监督保障。

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行政处罚公开等内容的审核更新,做好各相关栏目信息公开发布频率自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分类对照,做到按时、规范公开。落实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对接和任务落实,逐条对照正文公开工作要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6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信息供给与市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不相匹配。二是全方位解读、回应、互动的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率较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加大对社会各界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自然资源工作热点和亮点、创新与重大决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丰富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对照城乡规划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局职能,将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固化到现有业务流程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作,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目录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答复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指引申请人合理并按照程序申请信息公开,引导申请人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与其他单位的交流,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培训计划,对我局内部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知识培训,提升整体办理信息公开的素质能力,增强工作自觉性。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2.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1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2019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并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息中心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分散自学等教育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更有效地落实了我局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我局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不断提高中心的服务质量

和办理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8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为顺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全面性不够,制度建设不健全。

下一步,一是加强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二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考核制度,督促机关各科室及时提供政务信息,及时发布业务信息。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附件:1.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2.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