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经开区南定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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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506y/2023-525214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14 | 发布机构: | 南定镇人民政府 |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淄博经开区南定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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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533-2980477 |
邮政编码 |
255000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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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淄博经济开发区亿达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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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zbjkq.gov.cn/gongkai/site_ndzrmzf/ |
二、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 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贯彻执行党内法规所明确规定的职责。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责。 8.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三、班子成员及分工
姓 名 |
职 务 |
工作分工 |
滕 凯 |
党委书记 |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管武装、中共南定镇委员会党校工作,负责联系镇人大工作。 |
高 东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安全生产、产业发展办公室等工作,负责联系镇政协工作。 |
王 铮 |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作室主任 |
主持镇政协工作室工作,协助滕凯同志抓好镇党委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群团、重点改革、大数据、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分管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
王艳莹 |
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工作 |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防汛、森林防火、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交通安全、电力等工作,分管镇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协助高东同志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
朱琳 |
党委副书记(挂职) |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科技、科普等工作;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
房 浩 |
党委副书记 |
负责武装、政法、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信访、综治、防范和处理邪教、市民投诉、司法、网络化管理、三级巡防、公有资产管理、国企社会化管理移交等工作,分管镇司法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驻地山铝、华电、新阳光等国有企业以及公检法驻南定相关单位。 |
徐鹏翔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负责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生态修复等工作,分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
邹嘉宁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主持镇纪委、区监委派出南定镇监察室工作;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
王凯华 |
党委宣传委员 |
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统战、融媒体、信息等工作;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
张 伟 |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
负责政法、人武部和国防动员工作;协助房浩同志抓好信访、综治、防范和处理邪教、市民投诉工作、国企社会化管理移交;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
郑 伟 |
党委组织委员 |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人才、老干部、机关工委、机关效能、目标考核等工作,协助滕凯同志做好中共南定镇委员会党校工作,分管镇党建办公室;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
杜 丽 |
副镇长 |
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投资促进、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商务、科技、金融证券、供销等工作,分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
刘兴鹏 |
副镇长 |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民政、慈善、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事务、文化旅游、科协、城市社区管理等工作,分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农村、城市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分管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服务中心;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
谭海洋 |
副镇长 |
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扶贫、水利、秸秆禁烧等工作,分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优化发展环境、行政审批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分管镇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协助王艳莹同志抓好防汛、森林防火工作;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
姜 伟 |
人大副主席 |
协助王艳莹同志抓好镇人大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防、重点工程等工作,分管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
徐勇德 |
人大副主席 |
协助王艳莹同志抓好镇人大相关工作;负责破产企业移交、项目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协助房浩同志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挂包村居的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
四、内设机构
【党政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1.党政办公室
机构名称 |
党政办公室 |
电 话 |
0533-2980477 |
职能机构 |
一、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党史、地方史志工作; 三、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牵头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计划和规划,并做好工作实施的监督工作; 五、负责机关的财务、后勤保障工作; 六、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八、配合协调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工青妇等工作; 九、负责人民武装、防空工作; 十、负责市民投诉办理工作; 十一、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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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党建工作办公室
机构名称 |
党建工作办公室 |
电 话 |
0533-6071800 |
职能机构 |
一、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决议、决定,制定本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 三、负责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构,落实村(社区)党组织运转经费、场所等基本保障; 四、研究、指导全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 五、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镇党委提出对策和建议; 六、负责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指导和督查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过硬党支部建设等工作; 七、加强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社区)组织规范化运行; 八、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九、负责全镇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后备力量培养、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有关党组织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三、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3.综合执法办公室
机构名称 |
综合执法办公室 |
电 话 |
0533-6071727 |
职能机构 |
一、负责本辖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镇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应急指挥、重大复杂案件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 四、统筹协调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市、区直部门派驻(出)执法队伍及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等所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五、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职责; 六、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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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机构名称 |
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
电 话 |
0533-6071784 |
职能机构 |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按照管理权限统筹做好辖区内应急、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都署,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二、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三、对辖区内的安全、环保网格员进行管理; 四、协助处理环保来信来访,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五、负责做好辖区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等工作,健全环保档案资料; 六、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区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八、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5.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机构名称 |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
电 话 |
0533-6071716 |
职能机构 |
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管理、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智慧城镇管理、道路交通建设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等方面工作; 三、协调配合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四、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6.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机构名称 |
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
电 话 |
0533-6071180,0533-6071756 |
职能机构 |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社会各项事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社会事业工作计划; 二、负责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行政审批、残联、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协调并抓好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承担全镇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现役军人优抚待遇工作; 六、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7.经济发展办公室
机构名称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电 话 |
0533-6071708 |
职能机构 |
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经济发展规划; 二、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 三、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四、负责科技相关工作; 五、负责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能源综合利用及运行情况分析; 六、协助做好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工作; 七、负责工业、农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八、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九、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事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1.便民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
机构名称 |
便民服务中心(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 |
电 话 |
0533-6076776 |
职能机构 |
一、负责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和调整,做好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整合、集中进驻,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办; 二、处理服务中心日常事务,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 四、负责救灾救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 对象、特困人员对象供养或救助方面的服务工作; 五、负责搞好残疾人的康复与服务工作; 六、负责与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中心)的联系,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中心)日常工作及业务办理; 七、负责村级公章代理、村(居)民事务代办工作; 八、协助党建工作办公室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服务,协助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党建服务工作; 九、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2.综治中心(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牌子)
机构名称 |
综治中心(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牌子) |
电 话 |
0533-6071727 |
职能机构 |
一、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群众信访、民族宗教、反邪教、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等有关工作; 二、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区戒毒康复等工作; 三、配合职能部门做好重点时期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四、综合协调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派出法庭等单位工作力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五、做好各类重点人员、群体的排查稳控、矛盾化解和思想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普法、信访、反邪教等法治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七、组织指导各村(社区)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和平安创建相关工作; 八、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九、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3.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挂财政所牌子)
机构名称 |
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挂财政所牌子) |
电 话 |
0533-6071802 |
职能机构 |
一、负责编制并监督镇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执行情况; 二、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及增值保值责任; 三、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负责镇级财务预算内外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 五、负责上级财政投入的各项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 六、负责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财政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的分配调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镇及村(社区)集体资产和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镇及村(社区)集体经济收支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八、负责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各类统计报表工作,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账、资料; 九、承担辖区内除经济领域外的综合统计工作; 十、负责协调物价管理及涉农收费价格的监督工作; 十一、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三资”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镇党委、政府的其他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 |
4.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挂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牌子)
机构名称 |
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挂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牌子) |
电 话 |
0533-6071754,0533-6071755 |
职能机构 |
一、贯彻执行有关科教文卫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实施镇科教文卫事业发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公共卫生、卫生应急服务管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抓好辖区内流动人口、常住人口卫生与健康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群众性卫生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四、负责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等服务工作; 五、做好人口老龄化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 六、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七、配合抓好有关教育体育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科普、文体活动,做好全民健身有关工作; 九、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镇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环境改善工作,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项目建设; 十一、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共他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 |
5.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牌子)
机构名称 |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牌子) |
电 话 |
0533-6071791 |
职能机构 |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农业农村发展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镇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扶贫开发实施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落实“三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三农”工作重大问题; 四、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 五、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果品、蔬菜、畜牧兽医等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指导和推广; 六、负责做好动植物疾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七、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