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定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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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506y/2025-550359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23 | 发布机构: | 南定镇人民政府 |
南定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淄博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bjk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地址:经开区南定镇政府三楼党政办公室,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980477,电子邮箱:zdqndzdzb@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流程,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转变政府的行政职能,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2024年南定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我镇在市委、市政府及区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流程,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转变政府的行政职能,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定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条,(其中包含政府网站公开31条,政务微信公开231条,镇政府和各村居社区政务公开栏公开36条(重复不计),公开内容涵括单位财政预决算、工作分工、政务动态、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微信公众平台“幸福南定”2024年已发送包括南定镇信息、生活贴士等260条讯息。南定镇定期向平面媒体投送南定镇信息,并积极联系制作南定镇专版报道,真正做到积极主动、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已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地点(党政办公室),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2024年度南定镇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按时答复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镇政府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确保保密安全前提下,不断加强主动公开管理,细化办理流程,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积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页面布局和文件质量上双重发力,确保门户网站简洁高效,内容实时更新;同时加强新媒体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幸福南定”微信公众号打造接地气的宣传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镇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了具体到相关委办、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分级责任制,做到了分管领导亲自抓,负责人负主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明晰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各委办间日常交流、沟通协调,从而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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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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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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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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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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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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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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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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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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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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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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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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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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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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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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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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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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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机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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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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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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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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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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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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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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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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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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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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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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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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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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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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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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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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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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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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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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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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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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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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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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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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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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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平台活跃度、互动性、影响力不够。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二、依法主动公开意识、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需加强,响应速度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存在不愿公开的倾向,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改进措施
一、健全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申请反馈流程,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处理进度,并在答复中最大限度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内容的范围和程度,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跟踪检测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深化对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已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4年,我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我镇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3.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为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我镇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覆盖面。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优化信息公开栏目,提高信息更新频率;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专题报道等形式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多途径的公开,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更加快捷,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
4.《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4年,我镇积极落实《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严格贯彻“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努力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方向、有重点、有策略的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