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落20192020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

淄经开管发20193

 

北郊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淄博市自然资源局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统计局关于落实2019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淄自然资发20204)文件要求,现将2019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目标

(一)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市下达的30327亩;

(二)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市下达的35155亩;

(三)严格执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做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完成当年农用地占用耕地的补充任务。

(四)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时和保质保量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镇政府对管委会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指标负全责,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负责人,应将各项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村。

(二)北郊镇要严格落实各项指标,加强监督检查,并组织好自查,确保完成任务。要于下一年度2月底之前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管委会。

(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价镇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管委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或处罚。同时,鼓励积极探索“田长制”等耕地保护制度创新,切实落实耕地保护任务,提高耕地保护力度。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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