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办公室
标题: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2019和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MB2823262F/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17 发布机构: 经开区办公室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2019和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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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基础,必须严格保护。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与人民福祉息息相关,同治国理政紧密相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就加强土地管理、依法保护耕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对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我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制定了淄博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2019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通知规范性文件,建立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对控制耕地占用、加强耕地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出台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淄博市自然资源局淄博市农业农村局淄博市统计局关于落实2019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淄自然资发〔20204号)文件要求

 三、工作要求

 镇政府对管委会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指标负全责,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负责人,应将各项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村。

 北郊镇要严格落实各项指标,加强监督检查,并组织好自查,确保完成任务。要于下一年度2月底之前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管委会。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价镇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管委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或处罚。同时,鼓励积极探索田长制等耕地保护制度创新,切实落实耕地保护任务,提高耕地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