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淄博经济开发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发文机关
经开区办公室
发文字号
淄经开管办字〔2024〕2号
索引号
11370300MB2823262F/2024-5453780
成文日期
2024-05-11
发文日期
2024-05-13
有效性
有效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淄博经济开发区专门
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淄经开管办字〔2024〕2号
各镇、区各部门、各学校:
为扎实推进全区专门教育发展,切实做好专门学校建设及专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成立淄博经济开发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作为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专门学校开展专门教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淄博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淄政办字〔2024〕8号)等文件精神,对专门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研究,拟定全区专门教育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予以教育矫治;配合上级做好专门学校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各部门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体系;协调落实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建设经费;指导做好专门学校教学、管理和评价等工作。
二、委员会成员
主 任:梁金华 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耿庆沣 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杨 斌 教育文化事业部主任
成 员:徐法刚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傅家派出所所长
杨 鹏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刘永芳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蒙蒙 区妇工委副主任
李柏翰 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初级一级职员
康 康 社会治理事业部副主任
刘智星 教育文化事业部副主任
国巧梅 民生保障事业部副主任
张学刚 卫生健康事业部副主任
刘 娟 区心理健康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 斌 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成员、高级指导师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文化事业部,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联络协调、提出工作建议、督办委员会议定事项等。办公室主任由杨斌同志兼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由委员会决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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