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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 “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23262F/2021-516665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26 发布机构: 经开区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 “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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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现就加快建立健全便民高效、标准统一、协同互动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管委会工作安排认真总结2020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经验和做法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围绕便民利企的高频领域和异地办事需求落实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鼓励各部门因地制宜推出更多区域通办、点对点通办、区域联办等服务最大程度便民利企。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跨省通办” “全省通办工作要求认领通办事项20216月底前实现107全省通办事项中我区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落地。2021年年底前实现74跨省通办事项中我区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落地。同时推动其他8跨省通办事项尽快实现。见附件

二、大力优化通办业务模式

强化数据赋能深化“全程网办”。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通办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流程再造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充分运用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视频核验、免费邮寄、网上缴费等方式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办成事。

(二)强化线下服务,拓展“代收代办”。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通过收受分离模式申请人可在线下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线下通办专窗提供咨询、指导、帮办代办、收件等服务通过免费寄递或系统转送至业务属地完成审批、办理免费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三)强化业务协同,推动“多地联办”。对需要申请人分别到不同地方现场办理的事项落实上级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做到一地受理申请多地协同办理相关申请和档案材料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实现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

三、持续强化通办服务支撑

(一)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跨省通办” “全省通办工作要求认领通办事项及时调整山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事项通办范围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明确事项的业务标准、办理模式、推进路径等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明确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事项收受分离职责分工优化整合业务流程。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分局等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2021615前完成

(二)升级完善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各类政务服务系统的对接融合按照国家、省标准规范持续优化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通办专区不断丰富专区服务内容推动更多通办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分局等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202112月底前完成  

(三)设置并完善线下通办服务窗口。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立并完善通办服务专窗设置醒目标识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条件具备时可延伸到镇、村社区 和园区。要将新增通办事项纳入通办窗口持续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完善帮办代办和协调联动机制提供线上线下申报指导、异地帮办代办、远程视频会商收件、身份核验、材料寄递等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办事渠道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分局等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20216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数据共享应用支撑。按照应享尽享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外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应用。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各数据提供部门要保证数据及时性、准确性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和协同效率。责任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分局等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202112月底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系统平台完善、数据共享调用等技术支撑。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领域事项通办工作同时建立事项协同办理、问题处置和责任追溯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将“通办服务”专窗延伸至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点)。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络加强不同地域间协同配合按照统一标准抓好任务落实。

(二)坚持动态调整。各部门单位要针对企业和群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充实调整通办事项清单将更多有需求有条件的事项纳入通办范围通过完善帮办代办服务依托数据赋能持续优化业务模式有效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务服务大厅等做好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区政务服务大厅要主动推介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积极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各类通办渠道便捷办事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四)强化监督指导。区管委会办公室、行政审批局要加强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的协调调度及时开展工作会商和情况通报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线下窗口服务、数据共享应用等方面加强日常监督。同时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方式对有关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全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范围。

 

 

附件1.国家跨省通办事项任务分工

2.省级全省通办事项任务分工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26

 

 

 

附件 1

 

国家“跨省通办”事项任务分工

 

 

一、2021年年底前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74项)

 

序号

跨省通办事项

应用场景

省牵头单位

省配合单位

 

1

 

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符合条件的,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公安厅

 

 

2

 

开具户籍类证明

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由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

明,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公安厅

 

 

3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

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

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

 

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大中专毕业后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

 

 

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投靠配偶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7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申请人因投靠子女需要迁移户口的,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部门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8

 

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孤儿救助资格认定,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民政厅

 

 

9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民政厅

 

 

1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

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民政厅

 

省残联

 

11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申请人可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不受考试报名地限制。

 

省司法厅

 

12

纳税状况公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办理纳税状况公证,不受缴税地限制。

省司法厅

省税务局

 

13

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4

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5

单位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打印单位社保参保证明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6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人可向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除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7

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8

 

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

 

申请人可异地自助办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9

 

工伤事故备案

 

申请人异地发生工伤事故后,可异地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及时报告工伤事故情况,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

 

工伤异地居住(就医)申请

申请人需要在异地就医的,可申请工伤异地居住(就医备案,不再需要到参保地办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医保局

21

社会保障卡申领

申请人可异地申领社会保障卡,不受发卡地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22

 

社会保障卡启用

申请人可异地启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不受发卡地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3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不受发卡地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4

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

申请人可异地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不受发卡地限

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25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核验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或核验本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 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6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

申请人可向人事档案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7

 

 

 

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商品房预售、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受商品房所在地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8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受不动产登记地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29

 

不动产抵押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受不动产登记地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

委、省市场监管局

30

测绘作业证办理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办理测绘作业证,不受测绘作业地限

制。

省自然资源厅

 

31

新设探矿权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新设探矿权登记,不受地域限

制。

省自然资源厅

 

32

探矿权保留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探矿权保留登记,不受地域限

制。

省自然资源厅

 

33

探矿权延续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不受地域限

制。

省自然资源厅

 

34

探矿权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不受地域限

制。

省自然资源厅

 

35

探矿权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探矿权注销登记,不受地域限

制。

省自然资源厅

 

 

 

 

 

36

新设采矿权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新设采矿权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37

采矿权变更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采矿权变更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38

采矿权抵押备案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采矿权抵押备案,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39

采矿权延续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采矿权延续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40

采矿权注销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采矿权注销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41

测绘成果目录汇交

汇交人可网上汇交测绘成果目录,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42

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审批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审批,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43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申请人可异地向注册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不受地域限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场监管局

 

44

 

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变更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45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46

 

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不受地域限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7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可异地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地域限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8

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不受地域限制。

 

省交通运输厅

 

 

49

 

生育登记(一孩/二孩)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生育登记(一孩/二孩),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卫生健康委

 

 

50

 

再生育审批(三孩及以上)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再生育审批(三孩及以上),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卫生健康委

 

 

51

 

医疗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发布医疗广告,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省卫生健康委

 

 

52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53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54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不受申请人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55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不受申请人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56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产计量器具不受企业所在地限制。

省市场监管局

 

 

57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申请人可异地网上申请医疗器械广告审查,不受申请人所在地限制。

 

省药监局

 

 

 

5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不受参保地限制。

 

 

省医保局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

 

 

59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不受参保地限制。

 

 

省医保局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

 

 

60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人可在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省医保局

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

61

异地就医结算备案

申请人可跨省申请异地就医结算备案,不受参保地限制。

省医保局

省公安厅

 

62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申请人在异地门诊就医时可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省医保局

 

 

63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不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限制。

 

省医保局

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64

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核发,不受地域限制。

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局)

 

省口岸办

 

 

 

 

 

65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办理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不受提交申请地点限制,不影响法定经营地域。

 

省邮政管理局

 

 

66

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

申请人因工作需要,可异地申请办理仿印邮票图案及其制品审批,不受提交申请地点限制。

 

省邮政管理局

 

 

67

申请停止使用邮资凭证审批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办理停止使用邮资凭证审批,不受提交申请地点限制。

 

省邮政管理局

 

 

68

 

残疾人证新办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新办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残联

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

 

69

 

残疾人证换领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换领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残联

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

 

70

 

残疾人证迁移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迁移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残联

 

省公安厅

 

71

 

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挂失补办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残联

 

省公安厅

 

72

 

残疾人证注销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注销残疾人证,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残联

 

省公安厅

 

73

 

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变更残疾类别/等级,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残联

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

 

 

74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认证,不受地域限制。

 

 

省残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省

退役军人厅

 

 

 

 

二、2021年以后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8)

 

序号

跨省通办事项

应用场景

省牵头单位

省配合单位

 

 

1

 

 

新生儿入户

申请人可异地向新生儿(其父母为境内人士,父母同民族,婚内、境内生育小孩,父母非集体户且随父亲或母亲报出生出生地公安部门申请办

理新生儿入户,不受父母户籍地限制。

 

省公安厅

 

 

2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监护人代办的除外)

申请人可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由所在地公安部门线下取指纹和拍照,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公安厅

 

 

3

 

结婚登记

申请人可在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

 

4

 

离婚登记

申请人可在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不受户籍地限制。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省大数

据局

 

5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申请人可异地查询本人在各地的每月社会保险

参保缴费记录,不受地域限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

 

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结算

申请人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工伤康复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申请人可异地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申领生育津贴,不受参保地限制。

 

省医保局

 

注: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和业务工作实际,可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组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附件 2

 

省级全省通办事项任务分工

 

 

20216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的事项(107项)

 

序号

事项名称

服务对象

省牵头单位

行使层级

业务模式

1

民办学校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备案

法人

省教育厅

市县

全程网办

2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法人

省教育厅

市县

全程网办

3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法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全程网办

4

机动车登记_转籍登记

个人/法人

省公安厅

省市

多地联办

5

机动车登记_注销登记

个人/法人

省公安厅

市县

多地联办

 

6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须在指定地点办理的赴香港或澳门签注除外)

 

个人

 

省公安厅

 

市县

 

异地代收代办

 

7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须在指定地点办理的赴台湾签注除外)

 

个人

 

省公安厅

 

市县

 

异地代收代办

8

出入境记录查询服务

个人

省公安厅

全程网办

9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

个人

省公安厅

省市县

异地代收代办

10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法人

省民政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11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法人

省民政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12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法人

省民政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13

社会团体章程核准

法人

省民政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14

对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格认定

个人

省民政厅

异地代收代办

15

公证员执业许可

个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16

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

个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17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

个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18

注销律师执业证

个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19

律师执业许可

个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20

律师档案调入

个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21

律师档案调出

个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22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个人

省司法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23

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

个人/法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24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

个人/法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25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名称

个人/法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26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负责人

个人/法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27

律师事务所变更章程

个人/法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28

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协议

个人/法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29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主管机关

个人/法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30

律师事务所合并

个人/法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31

律师事务所(分所)注销

个人/法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32

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

个人/法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33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设立资产

个人/法人

省司法厅

省市

全程网办

34

企业申领稳岗返还

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35

职工基本信息变更(非关键)

个人/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36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37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登记

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38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39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个人/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40

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个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41

随军家属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个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42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43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44

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45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单位申领)

 

个人/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46

待遇发放账号信息维护

个人/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47

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

个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48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个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全程网办

49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

个人/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县

全程网办

50

劳务派遣经营注销许可

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县

全程网办

51

劳务派遣经营延续许可

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县

全程网办

52

劳务派遣经营变更许可

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县

全程网办

53

劳务派遣经营设立许可

法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市县

全程网办

54

省际包车客运企业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备案

法人

省交通运输厅

市县

全程网办

55

公路用地范围内护路林更新采伐许可

法人

省交通运输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56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

 

法人

 

省交通运输厅

 

异地代收代办

/全程网办

 

57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

 

个人

 

省交通运输厅

 

异地代收代办

/全程网办

 

58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补证

 

个人

 

省交通运输厅

 

异地代收代办

/全程网办

 

59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变更

 

个人

 

省交通运输厅

 

异地代收代办

/全程网办

 

60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注销

 

个人

 

省交通运输厅

 

异地代收代办

/全程网办

61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省内跨设区市)

个人/法人

省交通运输厅

全程网办

62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法人

省农业农村厅

省市县

全程网办

63

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

法人

省农业农村厅

全程网办

 

64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食用菌母种、原种

生产经营许可

 

法人

 

省农业农村厅

 

 

全程网办

 

 

 

 

65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换证、补证和更正

个人

省农业农村厅

异地代收代办

66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法人

省商务厅

全程网办

67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个人/法人

省商务厅

市县

全程网办

68

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法人

省商务厅

全程网办

69

导游证核发

个人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市

全程网办

70

旅行社设立许可

法人

省文化和旅游厅

全程网办

 

71

旅行社(不包含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的备案

 

法人

 

省文化和旅游厅

 

 

全程网办

72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法人

省卫生健康委

全程网办

73

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

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市县

全程网办

 

74

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

 

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市县

 

全程网办

 

75

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持有股权所在公司

的变更登记

 

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市县

 

全程网办

76

因合并(分立)公司申请其分公司变更登记

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市县

全程网办

77

撤销变更登记

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市县

全程网办

78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市县

全程网办

79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市县

全程网办

80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市县

全程网办

 

 

 

 

81

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市县

全程网办

82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个人/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市县

全程网办

83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个人/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市县

全程网办

84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个人/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市县

全程网办

85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省市

全程网办

 

86

食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

 

法人

 

省市场监管局

 

省市县

 

全程网办

87

运动员技术等级一级、二级证办理

个人

省体育局

省市县

全程网办

88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法人

省医保局

市县

全程网办

89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个人

省医保局

市县

全程网办

90

人防丙级监理资质申请审批

法人

省人防办

省市县

全程网办

91

人防丙级监理资质变更审批

法人

省人防办

省市县

全程网办

92

人防丙级监理资质延续审批

法人

省人防办

省市县

全程网办

93

人防专业资质企业信息查询

法人

省人防办

省市县

全程网办

94

人防乙级监理资质申请审批

法人

省人防办

省市县

全程网办

95

人防乙级监理资质变更审批

法人

省人防办

省市县

全程网办

96

人防乙级监理资质延续审批

法人

省人防办

省市县

全程网办

 

 

 

 

97

人防乙级设计资质申请审批

法人

省人防办

省市县

全程网办

98

人防乙级设计资质变更审批

法人

省人防办

省市县

全程网办

99

人防乙级设计资质延续审批

法人

省人防办

省市县

全程网办

100

执业兽医资格认定

个人

省畜牧局

省市县

全程网办

10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法人

省畜牧局

全程网办

102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

法人

省药监局

全程网办

103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

法人

省药监局

全程网办

104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

法人

省药监局

全程网办

105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办理

法人

省药监局

全程网办

106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变更

法人

省药监局

全程网办

107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法人

省药监局

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