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建设局

淄博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5-22

淄博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zbjkq.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地址:南京路与王舍路路口东200米房家办公楼4) 领取。

一、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机构职责

2)机构领导

3)内设机构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

(三)规划计划

(四)业务工作

(五)统计数据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七)其他

二、公开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zbjkq.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本单位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南京路与王舍路路口东200米房家办公楼4(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0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网址链接: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9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部门地址:南京路与王舍路路口东200米房家办公楼4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联系方式:0533-7870182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http://www.zbjkq.gov.cn/gongkai/

电子信箱:zibojingkaiqujiansheju@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3.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

         本指南适时更新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联系(地址:南京路与王舍路路口东200米房家办公楼4;邮编:255020;电话:7870182;邮箱:zibojingkaiqujianshe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务办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保障公民、法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通过淄博经开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公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信息公示整改报告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收到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及时清理本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根据部门职能增设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优化监管行业相关专题;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向相关媒体平台投稿80余篇。

(五)监督保障方面。分管办公室领导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科室汇报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研究调度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各科室认真执行公开信息审查,坚持谁分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公开信息一律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审查签字。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以来,区建设局积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推进住建、交通领域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相关政务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但也仍然存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问题。个别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和公开内容质量仍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压实各科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公开制度。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部门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年度无建议提案。结合我局实际,根据《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由局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会,进行具体的业务辅导,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淄博经济开发区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淄博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联系(地址:南京路与王舍路路口东200米房家办公楼4;邮编:255020;电话:7870182;邮箱:zibojingkaiqujianshe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务办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分管办公室领导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科室汇报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研究调度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各科室认真执行公开信息审查,坚持谁分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公开信息一律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审查签字。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和发布。

(二)完善公开内容,保障公众知情权。细化栏目信息,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对照问题反馈清单,认真细致梳理,全面自查整改。加强房地产市场、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住建领域工作规划计划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提高政策解读能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注重对住建相关政策出台背景、出台目的和创新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在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区建设局围绕热点舆情积极主动第一时间公开回应。针对群众主动咨询,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互动回应。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三)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质量。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简介、领导简介和行政执法情况以及涉及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建筑工程等住建方面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公开相关的人事信息、招标采购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以来,区建设局积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推进住建领域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住建政务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但也仍然存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问题。个别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和公开内容质量仍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压实各科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公开制度。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部门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年度无建议提案。结合我局实际,根据《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重点、责任科室、公开时限等事项。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会,进行具体的业务辅导,按季度通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在单位工作群及时传达区政务办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淄博经济开发区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经开区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和公共关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为落脚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现将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 主动公开扎实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对在建工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针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行为的检查。针对市场行为一系列隐患问题下整改通知单,整治期限到期复查。2021年,共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714份,累计发现并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约9482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23份,记录不良行为21起,行政处罚69起,罚没155余万元。全面公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信息,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截止2021年底,经开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公开4批次,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家庭135所有公开信息通过经开区官方网站住房保障专栏和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公示。

2. 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建设局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次,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由申请人直接书面申请2件。接到申请后,建设局高度重视,根据申请人申请内容,明确写明救济渠道、救济机关、时限等内容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答复书。

3. 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4. 平台建设。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创新和拓宽传播范围及途径,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部门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经开区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部门动态、工作开展情况,拓宽公开渠道,增强群众对工作、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充分利用志愿服务、“双报到”等活动,走进社区、走进学校,深入群众,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5. 监督保障。我局由局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开展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5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严格按照区管委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三是规范程序,严格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加大培训,提升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全体人员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全文包括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以及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经开区建设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现将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加强重点民生工作的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棚改、农村群众住房安全、农村公厕建设、旱厕管护等信息公开和工作宣传,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在经开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开相关信息。深入贯彻省、市精神,结合《淄博经济开发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开展。2020年经开区建设局交通管理方面共公示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项,淄博经济开发区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排查整治清单》、《交通运输业务办理明白纸》。完成44家汽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对新增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共计44家次,办理车辆新增业务1028件,转户停运业务155件,审验业务586件,从业资格证报名25件,从业资格证审验0件,从业资格证换证3件,驾培业务审验64件。

2.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对在建工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针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行为的检查。针对市场行为一系列隐患问题下整改通知单,整治期限到期复查。

3.全面公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公租房分配信息,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截止2020年底,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家庭25户;所有公开信息通过淄博经济开发区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专栏进行了公示。

4.突出抓好政府服务热线及信访维稳工作,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这一大众平台,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并通过热线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关工作职责、工作信息,及时反馈相关信访案件进展情况,避免因工作信息不通畅造成不稳定因素的滋生、扩大,维护社会稳定。截止12月底,累计受理区级以上各类信访投诉1596件,其中信访件9件,市民投诉件1576件,网站互动11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受理近6件。

5.2020年,建设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提案15件次,已按时回复办理,主要涉及猪龙河西支进行提升改造、路网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3

-156

16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1141

1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11

6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等。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严格按照区管委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三是规范程序,严格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加大培训,提升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全体人员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淄博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12-2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经开区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和公共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为落脚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现将信息公开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创新和拓宽传播范围及途径,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部门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一是创新模式,打造信息公开的“互联网+”新模式。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的广泛应用,通过经开区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部门动态、工作开展情况,拓宽公开渠道,让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工作动态并同步互动,不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二是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宣传。通过在《淄博日报》等报刊及在经开区网站、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信息等形式,增强群众对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充分利用志愿服务、社区结对共建、“节水周”宣传、“防灾减灾”日宣传等活动,走进社区、走进学校,深入群众,广泛公开相关工作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今年以来,在经开区网站、淄博市住建局网站等媒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2、加强重点民生工作的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了棚改、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工作宣传,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在经开区网站等媒介公开相关信息。

3、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一是扎实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全省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对在建工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针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行为的检查。针对市场行为一系列隐患问题下整改通知单,整治期限到期复查。二是在所辖行业领域内扎实开展行业监管工作。建筑施工领域,共检查工地1100余个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52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1份,对违规企业严管重罚,对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的5家责任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共进行大额处罚5起,小额处罚32起,累计罚款共计6.1968万元。组织召开全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现场观摩会4次,应急救援演练2次,确保了我区建设工地今年未发生较大的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今年以来,我区共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1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36个,市级安全文明小区2个,省优质结构2个,市优质结构53个。三是全面推进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信用评价作用。利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系统和项目经理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合并消防和建筑图纸审查工作,办理消防备案及核准项目19个,进一步缩减企业办理时间;二是对重大项目进行容缺受理,发放准予开工通知书43份,提高重大项目开工率;三是对重大项目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308.40万元;四是办理人防结建审批6个,审批面积4.01万平方米;五是办理预售项目10103个单体,拨付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861笔约22.19亿元。

5、突出抓好政府服务热线及信访维稳工作,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这一大众平台,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并通过热线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关工作职责、工作信息,及时反馈相关信访案件进展情况,避免因工作信息不通畅造成不稳定因素的滋生、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建设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市、区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狠抓责任落实,规范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定岗定责,强化人员力量,加大全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