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393527/2024-542481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8 发布机构: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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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包括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以及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报告可在淄博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bjk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608办公室;邮编:25500;联系电话:0533-7013906;传真:0533-7870179;电子信箱:zibojingkaiqushichangjianduguanli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淄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2023年度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共发布信息47条,其中公示公告4条,公开标准3条,行政许可14条,财政信息2条,抽检信息7条,消费市场1条,消费提示警示3条,组织领导1条,部门会议1条,“双随机、一公开”7条,工作推进1条,其他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严格发布信息流程,在管委会网站及时录入各类公开信息。

(四)平台建设。信息公开平台为区管委会网站。健全完善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五)监督保障。建立政府信息监督考核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对法定公开内容进行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对评议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要梳理汇总,逐条分析,建立解决和应对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主动公开内容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需进一步贴合公众理解角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内容有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信息传播能力亟待加强。加强新技术应用,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监管中心的能力。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新媒体及第三方平台作用,进一步提高信息可及性,增强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 年

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 年

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强化权力运行,打造阳光型单位。持续更新权力运行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发布权力运行流程图,让群众明确了解该局监管职责,同时分批次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有效推进阳光型政府建设

(四)2023 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3 年,我局积极落实《2023 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