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淄博经济开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103) 整改验收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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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320614L/2025-555226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淄博经济开发区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103)验收情况如下:
一、反馈问题
昌国路与西八路路口向野车会在院内露天喷漆,异味扰民严重,要求查处。
二、处理和整改措施
2024年8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联合傅家镇人民政府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向野车会位于昌国路117号,主要从事车辆保养、车身加固业务,不涉及喷漆作业。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露天喷漆行为,但车间门口地面存在喷漆痕迹。经询问,该商户负责人表示曾使用手摇喷漆罐对货架进行过补漆。
1.责令向野车会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范围进行经营,严禁露天喷漆、补漆行为。
2.责成傅家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严禁露天喷漆、补漆行为。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加强对向野车会的环境监管力度。
三、验收过程
2025年11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交办问题进行复核,向野车会在车间内部仅进行组装作业,无喷漆工序及作业,未发现露天喷漆行为。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建议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D3ZB202408071103)予以销号。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