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4年5月2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拟对山东轩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无定形ZSM分子筛成球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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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320614L/2024-544780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2024年5月2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拟对山东轩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无定形ZSM分子筛成球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轩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无定形ZSM分子筛成球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南角)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33-7862728
电子邮箱:jkqfjxzxk@zb.shandong.cn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无定形ZSM分子筛成球建设项目 |
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亿达路38号院内 |
山东轩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普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轩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建设“无定形ZSM分子筛成球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亿达路38号院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30万元,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混料机、机械磨、立炉、闪蒸炉、烘干筒、电网带烘干机、制粒机、挤条机、捏合机等,主要原辅材料为分子筛原粉、高粘拟薄水铝石、机油等。原材料经投料、混料、烘干、研磨、闪蒸处理后,一部分经制球机制球,另一部分经捏合、挤压、锯切处理,两种半成品再经洗球、干燥、筛分、检测、包装等工序制得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1#无定形zsm分子筛成球1900t(粒径0.5mm-6mm)、2#无定形zsm分子筛成球100t(粒径6mm-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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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原料仓投料、混料工序、制球工序、电网带烘干机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中间料仓收料、滚筒干燥机干燥、成品仓收料、筛分、包装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烘干收料器、研磨收料器废气通过2#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立炉干燥、闪蒸收料器、闪蒸炉燃烧、立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3#中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蒸汽机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装置、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小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纯水制备浓水一部分用于车间地面拖洗,剩余部分与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二分厂处理;洗球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蒸汽机蒸汽全部蒸发损耗。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标准要求和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给有处置能力及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合格品、中央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滤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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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岱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新型塑料中空板(箱)迁建项目 |
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大旦村村委会北300米 |
海岱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煜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现该企业拟搬迁至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大旦村村委会北300米建设“海岱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00吨新型塑料中空板(箱)迁建项目”,拟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20万元,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属于新建(迁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螺杆挤出机、水冷定型平台、电加热烘箱、双面电晕机、丝网印刷机、水墨印刷机、隧道烘干机等,主要原辅材料为聚丙烯颗粒、聚乙烯颗粒、填充颗粒、导电母料颗粒、环保PP基材油墨、水性油墨、稀释剂等,原材料经混料、加热挤出、水冷定型、热烘、电晕、风冷定型、裁切、模切、印刷、烘干、焊接等工序制得产品,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中空板板材(建筑用防火塑料板等)2000吨、塑料中空板箱(食品级外包装箱、电子类产品导电(防静电)内外包装箱、生鲜冷链周转包装箱等)55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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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加热挤出以及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装置、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小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表3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油墨桶、废油性油墨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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