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5年4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拟对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十万吨功能新材料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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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320614L/2025-551380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2025年4月14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拟对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十万吨功能新材料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十万吨功能新材料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南角)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33-7862728
电子邮箱:jkqfjxzxk@zb.shandong.cn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十万吨功能新材料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
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主厂区内 |
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10万吨功能新材料项目”,于2016年3月通过原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审批(J006-16),并于2019年7月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该企业拟建设“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十万吨功能新材料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拟建项目共包含四部分内容,其中脱硫、脱硝以及水处理部分已单独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本次环评主要对二氧化碳存储气化系统及配套设施,2台净化脱钠塔等相关内容进行评价。拟建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主厂区内,项目总投资709.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地面积540平方米,属于技改项目。现有项目脱钠处理方式为利用二氧化碳对氧化铝原料进行脱钠处理,二氧化碳主要来源于氧化铝厂焙烧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因运行不稳定、脱钠效率低等缺点,企业拟投资建设二氧化碳存储气化系统及配套设施,由直接利用烟气中的二氧化碳更改为直接外购液态二氧化碳,确保二氧化碳脱钠稳定性;因窑尾拟建设SCR脱硝设施(已单独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涉及占用3#、4#料浆罐所在区域,需将原有的3#、4#料浆罐拆除,为保证项目运行,拟增加两台净化脱钠塔替换原3#、4#槽,脱钠工艺不变。技改后项目高温氧化铝主要生产工艺、产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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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拟建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废气排放,无固废产生。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二氧化碳气化后冷却水排入循环冷却水系统利用;蒸汽冷凝水作为搅拌罐用水利用,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拟建项目涉及液态二氧化碳存储,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并加强监测、报警风险防控。 (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其他要求。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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