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标题: 2026年4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拟对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三期入厂煤智能化验收升级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320614L/2026-55748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07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2026年4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拟对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三期入厂煤智能化验收升级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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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拟对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三期入厂煤智能化验收升级改造项目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三期入厂煤智能化验收升级改造项目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南角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33-7862728

电子邮箱:jkqfjxzx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三期入厂煤智能化验收升级改造项目

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张南路131号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山东腾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拟建设“三期入厂煤智能化验收升级改造项目”,拟建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张南路131号,项目总投资26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属于技改项目。拟建项目针对厂内的入厂煤验收系统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在现有输煤综合楼东侧新建一座燃料质检楼,按照四层楼进行规划,并将原入厂煤自动制样室、人工化验室搬迁至燃料质检楼,新建入厂煤智能验收中心,布置全自动制样、合样归批、气力输送和自动存查样柜等,新增全自动化验系统和智能管控中心,实现采、送、制、输、存、化各环节的自动流转、无人干预。(2)取消皮带采样设备破碎机筛板,使用无堵型鄂破机,鄂破机增加自清洁功能,以减少湿粘煤堵塞。(3)将采制一体式布置调整为智能送样车方案,便于皮带采样机、汽车采样机与新增的全自动制样系统对接。

(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采样(鄂破)、送样(卸料)和制样(投料、破碎、制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防爆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化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气,经吸风罩与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通过加强装置、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小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硝酸雾(以NOx计)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无新增生活污水;1次清洗废水为高浓度废水,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托盘清洗废水和2-4次清洗废水经中和,再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澄清、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含铁杂质、废布袋、废反渗透膜须合规处置;废煤样、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废试剂瓶、试验废液、1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2

年加工15000吨锆英粉项目

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双杨管区天津路与梁牛路路口西150米路北院内西侧第二车

淄博泉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普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泉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年加工15000吨锆英粉项目”,拟建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双杨管区天津路与梁牛路路口西150米路北院内西侧第二车间,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球磨机、压滤机、烘干机、收料机、混料机、磨粉机、包装机等生产设施。主要原辅材料为锆英砂。项目新建1条湿法生产线,3条干法生产线,湿法生产线生产工艺为投料、球磨、压滤、烘干、收料、包装等;干法生产工艺为投料、粉磨、包装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5000吨锆英粉。

 

(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湿法生产线投料、气力输送、包装过程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干法生产线投料、磨粉、包装过程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机配备低氮燃烧器,烘干、收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的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布袋、须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3

高性能抛光粉体项目

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李家工业园

淄博奢瓷装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鲁蒙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淄博奢瓷装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拟建设“高性能抛光粉体项目”,拟建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李家工业园,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属技改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振动筛、螺旋上料机、行星混料机、空压机、机械臂、装粉机等生产设施。主要原辅材料为氧化镧铈、氧化硅、氧化钙、氧化铝、硼酸锌等。经上料、筛分、混料、装料、烧制、包装后得到高性能抛光粉体,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400吨高性能抛光粉体。

(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烧制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SNCR脱硝+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SNCR脱硝过程未被利用逃逸的氨、臭气浓度一同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进料、筛分、上料、混料、装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集中罩未收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DA001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搅拌用水、氨水稀释用水、打磨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筛分废料、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石膏模具、沉淀池泥浆、不合格品等须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

(六)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