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2026年7月2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拟对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火炬能源供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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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320614L/2026-559147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2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2026年7月2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关于拟对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火炬能源供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火炬能源供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南角)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33-7862728
电子邮箱:jkqfjxzxk@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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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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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火炬能源供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南罗路19号现有厂区 |
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海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现有“20t/h工业锅炉气代煤改造项目”于2018年5月经原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审批(张环审[2018]015号),并于2018年12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该企业拟建设“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火炬能源供热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拟建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南罗路19号现有厂区,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属于技改项目。技改前厂区配置3t/h、5t/h、15t/h天然气锅炉各1台,因原燃气锅炉设备能效较低,耗气量高,现拟对原有3台燃气锅炉断管封堵停气,停用并拆除;升级改造为2台1.5t/h蒸汽发生器。升级改造后的2台蒸汽发生器与原有燃气锅炉相比,能效提升,耗气量降低,污染物排放降低,节约企业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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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每台蒸汽发生器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蒸汽系统冷凝废水统一汇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光大水务有限公司二分厂深度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和废过滤材料须合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六)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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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矿业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中心)10万吨高铁化渣剂项目 |
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山铝电厂路以北、东四路以西 |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
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 |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拟建设“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矿业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中心)10万吨高铁化渣剂项目”,拟建项目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山铝电厂路以北、东四路以西,项目总投资28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780平方米,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硅铁粉、水泥,主要生产设备为定量给料机、皮带输送机、干粉给料机、双轴搅拌机、压球机、立式烘干机等。主要生产工艺涉及上料、配料、输送、搅拌、压球成型、烘干、包装等工序。项目建成后年产高铁化渣剂1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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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上料、配料废气G1,压球成型废气G2,烘干废气G3,碎料料仓废气G4,成品料仓、包装废气G5,皮带输送落差点废气G6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22m高排气筒P6排放;水泥罐废气G7经罐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和原料仓库铲车装卸、物料堆存、皮带运输、落料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装置、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小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尘,设备清理时残留废渣、试车阶段不合格物料、生产碎料可直接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须合规处置;废润滑油、废矿物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三、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严格落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制度。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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