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2026年7月22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 关于基于熔盐储热的工业供热机组发电调峰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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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320614L/2026-559164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2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
2026年7月22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
关于基于熔盐储热的工业供热机组发电调峰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6年7月22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基于熔盐储热的工业供热机组发电调峰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南角)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33-7862728
电子邮箱:jkqfjxzxk@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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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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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于熔盐储热的工业供热机组发电调峰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 |
山东省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张南路131号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
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南定镇张南路131号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新建一套储热量为100MWh的熔盐储热系统,包括熔盐加热系统、熔盐储能系统、蒸汽发生系统SGS。采用双罐储热模式,储热介质拟采用三元盐。储热时采用电加热形式,加热器50MW,可实现两台330MW机组调峰能力各增加7.5%额定容量,或单台330MW机提升调峰能为15%,单台机组最低负荷可降至50MW;放热时采用蒸汽发生系统放热,可产1.1MPa、300℃蒸汽100t/h,持续时间1.5h。 同时配套建设220/6kV降压变电站及其配电系统,拟在厂区现有220kV升压站207开关(2号起备变)出线处T接一台高压变压器,电压变比为220/6kV,容量为63MVA,变压器高压侧电源通过电缆由220kV熔盐变压器进线间隔引接,高压侧电缆设计长度约400m,均位于厂区内,主要依托厂区现有电缆桥架布设,穿越厂区路面部分采用地埋式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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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要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要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无尘化施工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施工开挖、建材装卸、物料堆放、车辆运输产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设备焊接产生焊接烟尘均为无组织排放;项目运营期无工艺有组织废气产生,仅存在少量设备检修无组织粉尘,依托厂区现有管控措施做好日常抑尘。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基坑开挖、场地冲洗、机械检修等作业产生的废水。施工期设置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厂区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脱硫、冷却补水,不外排。项目运营期产生蒸发系统排污水、锅炉补给水处理排水,全部回用于厂区循环冷却水系统,运营期无废水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控制交通运输噪声,施工场地西侧临近夏庄敏感点一侧应设置临时隔声声障,施工场界噪声需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要求;除抢修、抢险作业外,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必须有相应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前3日由施工单位公告附近居民。项目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泵、变压器等设备,对高噪声设施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集中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施工期土石方场内平衡、无弃方,建筑垃圾须转运至指定场所合规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废熔盐、废分子筛一般固废,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变压器油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暂存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废弃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电磁环境管控。220/6kV 变电站及配套电缆优化平面布置,选用屏蔽电缆并规范接地降低电磁影响;项目运行后定期委托第三方监测站界及夏庄敏感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 4000V/m、100μT 控制限值,确保电磁环境达标。 (六)该项目建成后无新增废气、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熔盐储罐、变压器、危废暂存间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熔盐泄漏、变压器漏油等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配套建设防渗围堰、事故油池,配齐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定期发布项目噪声、电磁环境监测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西侧夏庄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他要求。变电站、储能区域按规范预留电磁监测点位;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熔盐储热区、变电区、设备检修区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巡检、应急通行;配套环保、电磁防控、风险应急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投运,完工后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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