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标题: 关于征集项目制培训培训项目进一步推动我区补贴性技能培训走深走实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0MB28347540/2024-546228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11 发布机构: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关于征集项目制培训培训项目进一步推动我区补贴性技能培训走深走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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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职业(技工)院校、企业:

根据《淄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我区2024年高品质民生建设重大实事项目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技能我区补贴性培训质效,促进就业创业水平,现面向我区各镇、各有关部门、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征集项目制培训培训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培训定位

项目制培训是针对我市“四强产业”急需紧缺工种、部分市场紧缺职业和新兴职业,以提高技能人才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为主要目的的培训。项目制培训是现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职业资格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技能等级培训、创业培训、各类企业培训)的扩展和补充,培训形式多元、培训方式灵活。

二、培训对象

项目制培训面向群体多元化,主要包括企业职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去产能失业人员等。

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项目制”培训,“项目制”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统计范围。

三、培训项目

项目制培训培训项目一般参照国家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职业(工种)名称,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确定。各部门单位申报培训项目前要进行培训需求调研,应进一步明确培训群体,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筛选优秀师资,既要注重培训过程管理又要加强培训后就业创业服务,原则上为有就业意向的学员推荐不少于3次就业机会,为有创业意愿的学员提供不少于3次创业辅导,在岗职工培训的除外。

四、组织实施

   由区人社局对申报的项目制培训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下半年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同时对确定培训项目根据招投标机构指导确定培训项目承接单位和培训课时费用,指导项目实施全过程。

五、其他要求

    项目制培训为政府补贴性培训,不得向我区符合条件的学员额外收取费用,每个班级人数控制在30-50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实操性的培训项目实操课时不得低于总培训课时的60%。原则上参训学员出勤率不低于90%,不得他人替课、代课。参训学员应以技能提升和促进就业创业为目的,杜绝以兴趣为目的的学员参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请于7月16日前将培训项目表发送至组织人事部协同邮箱或电子邮箱,无培训需求的无需报送。联系电话:2389877

 附件:培训项目表.docx

 

 

淄博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