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征集2025年项目制培训需求进一步推动我区补贴性技能培训走深走实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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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347540/2025-553452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4-09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职业(技工)院校、企业:
根据《淄博市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结合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我区2025年高品质民生建设重大实事项目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技能我区补贴性培训质效,促进就业创业水平,现面向我区各镇、各有关部门、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征集项目制培训培训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培训定位
项目制培训是针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工种、部分市场紧缺职业和新兴职业,以提高技能人才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为主要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创业需求,采取整建制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培训模式,是现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的扩展和补充,培训形式多元、培训方式灵活。
二、培训对象
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有就业培训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的高校在校生等就业重点群体。
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次“项目制”培训。
三、培训项目
项目制培训培训项目一般参照国家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职业(工种)名称,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确定。各部门单位申报培训项目前要进行培训需求调研,应结合我区重点工作需要、重点项目需求、民生实事需求和紧缺工种目录等进一步明确培训群体,既要注重培训过程管理又要加强培训后就业创业服务。请相关单位重点做好养老护理员、电工、新能源汽车维修、互联网营销师、碳排放管理员等工种的培训需求征集。
四、组织实施
由区人社局对申报的项目制培训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2025年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同时对确定培训项目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培训项目承接单位和培训课时费用,指导项目实施全过程。培训项目申报方要做好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协助进行培训过程监管和培训后效果评估及后续服务工作。
五、其他要求
项目制培训为政府补贴性培训,不得向我区符合条件的学员额外收取费用,每个班级人数控制在30-50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课时,实操性强的培训项目,实操课时不得低于总培训课时的60%。出特殊情况外要求学员出勤率100%,不得他人替课、代课。参训学员应以技能提升和促进就业创业为目的,培训合格后按规定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请于4月25日前将培训项目表发送至组织人事部协同邮箱或电子邮箱,无培训需求的无需报送。
联系人:人才和就业科 联系电话:7060561
淄博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