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标题: 淄博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机构职能
索引号: 11370300MB28347540/2026-559103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17 发布机构: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淄博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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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机构职能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淄博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办公电话

0533-7870168

邮政编码

255000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00

办公地址

淄博市重庆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南角

 

二、机构职能

主要贯彻党中央关于组织、干部、人才、统战、机构编制、老干部、人力资源、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等有关职责。具体职责为:

1.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2. 研究指导全区党员队伍建设和组织员队伍建设,指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和组织处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负责党费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承办党内表彰相关事宜。

3. 负责对区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研究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办理区工委管理的干部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挂职、教育培训、监督、档案管理、退(离)休审批手续。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负责经开区公务员和选调生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

4. 负责经开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区直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职责分工;负责经开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联络服务及登记事项监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管理经开区管委会权责清单;负责经开区机构编制统计、中文域名工作。

5. 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区直机关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的组成以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培训轮训区直机关党务干部。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工作,完成区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6. 负责经开区各镇综合考核、区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等有关工作,并组织实施。

7. 负责经开区统一战线工作,负责经开区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 负责经开区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承担经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区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

9.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

10. 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11.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12.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组织落实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市级统筹制度。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拟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13. 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查,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4.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5. 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研究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16. 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负责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制定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健全审批与监管有效协调沟通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18. 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

19. 负责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单位审批服务进行规范、监督和考核,对区级部门单位业务大厅及工作人员进行指导、监督。

20. 负责受理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相关工作的投诉举报。

21. 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制度,负责研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等工作,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并进行电子监察。

22. 指导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

23. 负责本部门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落实经开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24. 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班子成员及分工

 

 

 

工作分工

蒋辉

区工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

主持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工作

王晓飞

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协助蒋辉同志主持行政审批服务局日常工作,负责部机关承担的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市场准入科、政务服务管理科、业务指导科工作。

曲东波

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发展保障服务部主任、区“两新”工委书记

协助蒋辉同志主持组织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常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机关党委、财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区考核办)、组织科、人才和就业科工作。

王蕊

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副部长

负责干部、机构编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科工作

刘永芳

区总工会副主席

负责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等方面工作分管社会保险科、监察监督科工作。

张迁

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副部长

负责老干部、人大、政协、党校等方面工作,协助王蕊同志负责干部工作。分管干部科工作。

 

 

四、内设科室

1.办公室

机构名称

办公室(区考核办)

  

0533-7870168

职能机构

负责部机关办文、办会、信息、宣传、档案、印章管理、财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区考核办日常工作;负责区工资福利等工作

2.组织科 

机构名称

组织科

  

0533-7870180

职能机构

负责研究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组织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承担区工委两新组织工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党员教育工作,承担灯塔党建在线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区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3.干部科

机构名称

干部科

  

0533-7013911

职能机构

负责联系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干部调配、选任、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全区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4.人才和就业科 

机构名称

人才和就业科

  

0533-7060561

职能机构

 负责统筹全区人才工作,制定人才政策;负责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家服务基层、青年人才招引、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负责区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工作

5.市场准入科 

机构名称

市场准入科

  

0533-7870961

职能机构

负责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设立、变更、注销,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关联部门的业务衔接、沟通、协调。

6.政务服务管理科

机构名称

政务服务管理科

  

0533-7013910

职能机构

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大厅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变更、注销业务的办理;负责本单位文明创建、户外团建等活动开展;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 业务指导科

机构名称

业务指导科

  

0533-7013929

职能机构

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组织开展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下放实施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受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营商环境改革政策措施的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督促落实;负责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帮办代办工作、进行网上中介超市管理等工作。

8.社会保险科

机构名称

社会保险科

  

0533-7870209

职能机构

负责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经办管理等工作。

9.监察监督科

机构名称

监察监督科

  

0533-7870206

职能机构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等工作。

10.综合科

机构名称

综合科

  

0533-7870292

职能机构

负责民族宗教、新的社会阶层、港澳台等统一战线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职称评审、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负责部分人事考试相关工作;负责公务员招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