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淄博福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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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347540/2026-556425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15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
淄博福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阎宁,身份证号37030319******7219,2008年2月至2008年9月的社会保险费,一直未申报。现职工投诉要求补缴,限你单位于2026年2月14日前到淄博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申报。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3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不整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接收人:刘盟 送达人:崔晓鸣
淄博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