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标题: | 关于山东福德科技有限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核定情况告知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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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347540/2026-556859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2-25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
山东福德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未为陈放身份证号码:37148119******0012申报2011年6月至2014年8月的社会保险费。现职工投诉要求补缴。2025年9月30日,我单位依法作出《淄博经开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2025淄经开社险通〔25〕号)并依法送达,你单位逾期仍未申报。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核定,期间应缴纳社会保险费12307.22元,滞纳金12307.22元,限你单位于2026年3月13日前到淄博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申报并补缴。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1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不整改,将报请税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